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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欣恍然大悟道:“你是说侯弃奴,哎呀,我怎么把他给忘了呢,快问问他。”
祝融却朝着封烈一呶嘴,说道:“你是他的专职翻译,这事该你去问。”
封烈刚想反驳,抬头瞧见刘欣脸色好似有些不悦,只得将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悻悻地走向侯弃奴,心中暗作打算,看样子要早点将这个浑人的汉话教好,否则自己便要永无出头之曰了,
侯弃奴见到封烈走向自己,得知是刘欣让他來问自己话的,顿时便恭敬起來,有问必答,封烈听了侯弃奴的回答,满面欢喜,显然是已经找到了答案,只是到了最后,侯弃奴又面露难色,好似在向封烈哀求些什么,
原來,侯弃奴在深山中与猿猴为伍,有一次误入陷阱,被木鹿的族人捉住,献给了木鹿做了奴隶,木鹿见他身体强壮,又如猿猴般灵活,十分喜欢,给他饭吃,给他衣穿,还派人教会他说话,也算对他有恩,他刚才是在求封烈不要伤害他的旧主人木鹿,
至于木鹿到底会不会妖法,侯弃奴也不清楚,不过,有一件事情倒让刘欣十分意外,真正能够驱使猛兽的并非木鹿,而是这个侯弃奴,
侯弃奴不仅力大无穷,奔行如飞,更因为他自幼在猿猴群中长大,熟悉各种猛兽的习姓,善于模仿它们的叫声,练就一身驱使虎豹豺狼的特殊本领,木鹿一族生活在大山之中,狩猎是他们维持生存的重要手段,侯弃奴被木鹿收留以后,也参加过几次狩猎,他的这项本领渐渐显露出來,木鹿得知以后,便让侯弃奴驯养了一批猛兽,供其娱乐玩耍,就像现代人饲养宠物一样,
刘欣看向侯弃奴的时候,已经不再将他当作浑人,而将他视为一件宝贝了,对于这个时代,尤其在一些偏远地区,森林密布、野兽横行,掌握驱使猛兽技能的侯弃奴就成了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更为难得的是,侯弃奴已经将刘欣当成风神转世,愿意终身做他的奴隶,却仍然念念不忘旧主之恩,这份忠诚着实难能可贵,将这样的人收留在身边才能够令人放心,
刘欣点了点头说道:“侯弃奴,我答应你,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我绝不伤害木鹿的姓命。”
侯弃奴听了封烈的翻译,连连点头,眼神中满是感激,
这时,文聘走了进來,拱手说道:“启禀主公,那些藤甲兵皆已经收押,脚板被扎伤的都已经救治妥当,如何处置,请主公示下。”
刘欣沉吟道:“藤甲兵刀枪不入,非用火攻着实难以对付,这一次扎马钉虽然立下奇功,却是趁其不备,可一而不可再,若是再有大批藤甲兵前來,我等只有佯装不敌,将其引入山谷之中,设下埋伏,放火烧之了,侯弃奴,你可知道藤甲兵的详情。”
封烈这个翻译倒是当得十分称职,忙不叠地将刘欣的问话说给侯弃奴听,侯弃奴连连摇头,说道:“这些藤甲兵是兀突骨族长的手下,之前就算木鹿都不知道有这样支队伍的存在,不过,兀突骨族长已经被主人捉住了,主人要想知道情况,将他押过來一问便知。”
刘欣大吃一惊,兀突骨这个人他是知道的,传说他身高十二尺,全身上下长满鳞甲,刀枪不入,别的不说,单单这十二尺的身高,换算成今天的长度单位,那也应该在两米八八左右了,比刘欣足足要高出一米多,今天捉住的那些藤甲兵当中虽然也有几个高大些的,却也顶多八、九尺的模样,所以刘欣并沒有想到兀突骨本人居然也在其中,而且,这些藤甲兵大多被扎伤双脚,不能站立也不能走路,刘欣忙着安排军医救治,还沒有來得及审问,不知道兀突骨在里面也是情有可原,
侯弃奴见到刘欣绷着脸沒有说话,将腰深深弯了下去,恭恭敬敬地说道:“请主人放心,弃奴愿意将他指认出來。”
虽然同为蛮族人,侯弃奴却与祝融不同,祝家被视为火神的后代,祝融更被认为是火神的传人,火神是整个蛮族的守护神,祝融自然也就负有保护蛮族百姓的使命,而在侯弃奴眼里,现在只有刘欣才是他的主人,就算对于旧主木鹿,侯弃奴也只是请求刘欣能够手下留情,如果刘欣一定要取了木鹿的姓命,那么侯弃奴也会毫不犹豫地痛下杀手,更不要说与他并不同属一个部落的兀突骨了,既然刘欣要想找出兀突骨,侯弃奴当然会毫不留情地将他从一群俘虏中揪出來,
刘欣对于藤甲兵还是颇有忌惮的,听说兀突... -->>
刘欣恍然大悟道:“你是说侯弃奴,哎呀,我怎么把他给忘了呢,快问问他。”
祝融却朝着封烈一呶嘴,说道:“你是他的专职翻译,这事该你去问。”
封烈刚想反驳,抬头瞧见刘欣脸色好似有些不悦,只得将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悻悻地走向侯弃奴,心中暗作打算,看样子要早点将这个浑人的汉话教好,否则自己便要永无出头之曰了,
侯弃奴见到封烈走向自己,得知是刘欣让他來问自己话的,顿时便恭敬起來,有问必答,封烈听了侯弃奴的回答,满面欢喜,显然是已经找到了答案,只是到了最后,侯弃奴又面露难色,好似在向封烈哀求些什么,
原來,侯弃奴在深山中与猿猴为伍,有一次误入陷阱,被木鹿的族人捉住,献给了木鹿做了奴隶,木鹿见他身体强壮,又如猿猴般灵活,十分喜欢,给他饭吃,给他衣穿,还派人教会他说话,也算对他有恩,他刚才是在求封烈不要伤害他的旧主人木鹿,
至于木鹿到底会不会妖法,侯弃奴也不清楚,不过,有一件事情倒让刘欣十分意外,真正能够驱使猛兽的并非木鹿,而是这个侯弃奴,
侯弃奴不仅力大无穷,奔行如飞,更因为他自幼在猿猴群中长大,熟悉各种猛兽的习姓,善于模仿它们的叫声,练就一身驱使虎豹豺狼的特殊本领,木鹿一族生活在大山之中,狩猎是他们维持生存的重要手段,侯弃奴被木鹿收留以后,也参加过几次狩猎,他的这项本领渐渐显露出來,木鹿得知以后,便让侯弃奴驯养了一批猛兽,供其娱乐玩耍,就像现代人饲养宠物一样,
刘欣看向侯弃奴的时候,已经不再将他当作浑人,而将他视为一件宝贝了,对于这个时代,尤其在一些偏远地区,森林密布、野兽横行,掌握驱使猛兽技能的侯弃奴就成了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更为难得的是,侯弃奴已经将刘欣当成风神转世,愿意终身做他的奴隶,却仍然念念不忘旧主之恩,这份忠诚着实难能可贵,将这样的人收留在身边才能够令人放心,
刘欣点了点头说道:“侯弃奴,我答应你,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我绝不伤害木鹿的姓命。”
侯弃奴听了封烈的翻译,连连点头,眼神中满是感激,
这时,文聘走了进來,拱手说道:“启禀主公,那些藤甲兵皆已经收押,脚板被扎伤的都已经救治妥当,如何处置,请主公示下。”
刘欣沉吟道:“藤甲兵刀枪不入,非用火攻着实难以对付,这一次扎马钉虽然立下奇功,却是趁其不备,可一而不可再,若是再有大批藤甲兵前來,我等只有佯装不敌,将其引入山谷之中,设下埋伏,放火烧之了,侯弃奴,你可知道藤甲兵的详情。”
封烈这个翻译倒是当得十分称职,忙不叠地将刘欣的问话说给侯弃奴听,侯弃奴连连摇头,说道:“这些藤甲兵是兀突骨族长的手下,之前就算木鹿都不知道有这样支队伍的存在,不过,兀突骨族长已经被主人捉住了,主人要想知道情况,将他押过來一问便知。”
刘欣大吃一惊,兀突骨这个人他是知道的,传说他身高十二尺,全身上下长满鳞甲,刀枪不入,别的不说,单单这十二尺的身高,换算成今天的长度单位,那也应该在两米八八左右了,比刘欣足足要高出一米多,今天捉住的那些藤甲兵当中虽然也有几个高大些的,却也顶多八、九尺的模样,所以刘欣并沒有想到兀突骨本人居然也在其中,而且,这些藤甲兵大多被扎伤双脚,不能站立也不能走路,刘欣忙着安排军医救治,还沒有來得及审问,不知道兀突骨在里面也是情有可原,
侯弃奴见到刘欣绷着脸沒有说话,将腰深深弯了下去,恭恭敬敬地说道:“请主人放心,弃奴愿意将他指认出來。”
虽然同为蛮族人,侯弃奴却与祝融不同,祝家被视为火神的后代,祝融更被认为是火神的传人,火神是整个蛮族的守护神,祝融自然也就负有保护蛮族百姓的使命,而在侯弃奴眼里,现在只有刘欣才是他的主人,就算对于旧主木鹿,侯弃奴也只是请求刘欣能够手下留情,如果刘欣一定要取了木鹿的姓命,那么侯弃奴也会毫不犹豫地痛下杀手,更不要说与他并不同属一个部落的兀突骨了,既然刘欣要想找出兀突骨,侯弃奴当然会毫不留情地将他从一群俘虏中揪出來,
刘欣对于藤甲兵还是颇有忌惮的,听说兀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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