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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4章 按迹循踪
杨瀚夜里回了杜小娘儿住处。杜小娘儿相信他不是凶手,对他说要去找寻线索自证清白的话也是笃信不疑,所以十分的配合。
这夜市忙到很晚才收,杜老爹上了床自然是酣声如雷,早早睡了。杜小娘却是给杨瀚留了门儿,一直和衣而卧,等他回来。
及至杨瀚回来,问清今日并无所获,杜小娘儿还是柔情安慰了几句,这才一个榻上、一个地上,各自睡下。
其实这孤男寡女,暗室相处,是最容易滋生旖旎,顺其自然便发生苟合的。杨瀚血气方刚,人品俊秀,杜小娘儿正当妙龄,姿容婉媚,又早对杨瀚有情,两个人躺在那儿,要说一点心猿意马也不曾有,那是不可能的。
可是,杨瀚如今是今日不知明日事,连前程性命都不可知的人,人家杜小娘儿是在他危急时刻出手相救的人,他十有八九是要离开建康府的人了,杜老爹可是放出话去,只此一女,只招上门女婿。他若破了人家姑娘身子,岂不害了人家一辈子?恩将仇报,禽兽不如了!
所以,杨瀚原本极伶俐的一个人儿,而且很喜欢言语调笑,揩人家姑娘的油儿,可这时却是绝不敢露出一丝半分来。便是杜小娘儿自己按捺不住,扯了夜色遮羞,低低地对他说:“奴奴一时睡不下,瀚哥儿且上床来,我们说说话儿。”
杨瀚也是装傻充愣,绝不顺竿儿爬。真要这般情形下,居然图一时爽快,坏了人家姑娘名节,那他就是真个该死了。
杜老爹的生意主要在晚上,倒是不做早茶生意的,起得也晚。而杨瀚却是习惯了早起,他起来时,杜小娘儿还甜睡着不曾起来,十六七岁的大姑娘,可也正是渴睡的年纪。
杨瀚悄悄爬起来,将被褥收拾好,卷起塞回床下,仔细看看杜小娘儿。她正甜甜睡着,侧卧着身子,半骑着被子,裤腿儿褪起,露出一截雪白晶莹的小腿儿,秀气的小脚丫儿也不老实,大脚趾和二脚趾竟然夹着被角儿。
杨瀚微微一笑,怕她着凉,又怕吵醒了她,便只掀起上半截被子,小心翼翼替她上身盖实了些,再看看那覆着整齐秀气的眼睫毛儿,闭合成一线的眼睛,便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
他昨夜回来,忽然想通了一事:李通判李老爷是丧命前一天去参加文士雅集,炫耀怪如意的。自己则是在那提前两天,献宝给他,才得以进了李府的。也就是说,如果凶手是在雅集之后才知道这宝物所在,那么只有一天的时间。
而这凶手所用手段匪夷所思,显然不是寻常盗贼,这怪如意又是自家的祖传宝物,据说藏着什么大秘密,那么这个拥有神奇本领的凶手,如果是早知道这宝物作用的,那么……
怎么就那么巧,连自己都不知道究竟有什么用的宝贝,恰好有一个知晓其秘密的奇人,恰好就住在建康城,恰好就出席了雅集,或与参加雅集的人有密切关系,恰好就发现了这宝物,然后杀人夺宝?
这种概率不是没有,毕竟天下之大。可是这么多的巧合,这种概率还是太小了。如果……换一个思路,是有人早早就知道了这宝物在建康,甚至知道在他手上,本来要杀人夺宝的对象是他,可是等凶手决定动手的时候,他刚刚把宝物献给了李通判呢?
这,无疑才是更靠谱的推测。
那么,如果不是李通判去参加雅集文会,炫耀的时候爆露了这宝物的存在,凶手应该是在什么时候知道它在建康、在自己手上的呢?毕竟传了不知多少代了,外人正常来说不应该知道。
于是,杨瀚就想到了一个月前。
一个月前,他已经被街道司主司大人软硬兼施地逼婚很久了... -->>
第014章 按迹循踪
杨瀚夜里回了杜小娘儿住处。杜小娘儿相信他不是凶手,对他说要去找寻线索自证清白的话也是笃信不疑,所以十分的配合。
这夜市忙到很晚才收,杜老爹上了床自然是酣声如雷,早早睡了。杜小娘却是给杨瀚留了门儿,一直和衣而卧,等他回来。
及至杨瀚回来,问清今日并无所获,杜小娘儿还是柔情安慰了几句,这才一个榻上、一个地上,各自睡下。
其实这孤男寡女,暗室相处,是最容易滋生旖旎,顺其自然便发生苟合的。杨瀚血气方刚,人品俊秀,杜小娘儿正当妙龄,姿容婉媚,又早对杨瀚有情,两个人躺在那儿,要说一点心猿意马也不曾有,那是不可能的。
可是,杨瀚如今是今日不知明日事,连前程性命都不可知的人,人家杜小娘儿是在他危急时刻出手相救的人,他十有八九是要离开建康府的人了,杜老爹可是放出话去,只此一女,只招上门女婿。他若破了人家姑娘身子,岂不害了人家一辈子?恩将仇报,禽兽不如了!
所以,杨瀚原本极伶俐的一个人儿,而且很喜欢言语调笑,揩人家姑娘的油儿,可这时却是绝不敢露出一丝半分来。便是杜小娘儿自己按捺不住,扯了夜色遮羞,低低地对他说:“奴奴一时睡不下,瀚哥儿且上床来,我们说说话儿。”
杨瀚也是装傻充愣,绝不顺竿儿爬。真要这般情形下,居然图一时爽快,坏了人家姑娘名节,那他就是真个该死了。
杜老爹的生意主要在晚上,倒是不做早茶生意的,起得也晚。而杨瀚却是习惯了早起,他起来时,杜小娘儿还甜睡着不曾起来,十六七岁的大姑娘,可也正是渴睡的年纪。
杨瀚悄悄爬起来,将被褥收拾好,卷起塞回床下,仔细看看杜小娘儿。她正甜甜睡着,侧卧着身子,半骑着被子,裤腿儿褪起,露出一截雪白晶莹的小腿儿,秀气的小脚丫儿也不老实,大脚趾和二脚趾竟然夹着被角儿。
杨瀚微微一笑,怕她着凉,又怕吵醒了她,便只掀起上半截被子,小心翼翼替她上身盖实了些,再看看那覆着整齐秀气的眼睫毛儿,闭合成一线的眼睛,便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
他昨夜回来,忽然想通了一事:李通判李老爷是丧命前一天去参加文士雅集,炫耀怪如意的。自己则是在那提前两天,献宝给他,才得以进了李府的。也就是说,如果凶手是在雅集之后才知道这宝物所在,那么只有一天的时间。
而这凶手所用手段匪夷所思,显然不是寻常盗贼,这怪如意又是自家的祖传宝物,据说藏着什么大秘密,那么这个拥有神奇本领的凶手,如果是早知道这宝物作用的,那么……
怎么就那么巧,连自己都不知道究竟有什么用的宝贝,恰好有一个知晓其秘密的奇人,恰好就住在建康城,恰好就出席了雅集,或与参加雅集的人有密切关系,恰好就发现了这宝物,然后杀人夺宝?
这种概率不是没有,毕竟天下之大。可是这么多的巧合,这种概率还是太小了。如果……换一个思路,是有人早早就知道了这宝物在建康,甚至知道在他手上,本来要杀人夺宝的对象是他,可是等凶手决定动手的时候,他刚刚把宝物献给了李通判呢?
这,无疑才是更靠谱的推测。
那么,如果不是李通判去参加雅集文会,炫耀的时候爆露了这宝物的存在,凶手应该是在什么时候知道它在建康、在自己手上的呢?毕竟传了不知多少代了,外人正常来说不应该知道。
于是,杨瀚就想到了一个月前。
一个月前,他已经被街道司主司大人软硬兼施地逼婚很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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