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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粮笑着起身,“祁叔,我去就行,笔墨在哪里?”
祁风指了指临窗的书桌,“喏,那边抽屉里。”
即使早料到余粮会读写,当亲眼见他取出纸墨时,陆小乙仍不可避免的心绪激动,她想红袖添香帮着研磨,奈何心有余而力不足,眼睁睁看着墨锭和砚石不知如何下手,是了,前世今生的她都没碰过笔砚,又如何懂得研墨呢?
还是安安静静做个小村妞吧!
只见余粮不慌不忙的把墨砚纸笔放置妥当,转身去后院打来干净井水,先放少量水于砚面,拇指和中指缓缓夹着墨条,食指轻按墨端,重按轻推由远到近的画着椭圆形圈儿,节奏缓慢力度轻微。
陆小乙瞬间想到一个比喻:磨墨如病,感觉这词太贴切了,看余粮磨墨的样子真像病了一样。难怪古人喜欢红袖添香,原来是女子柔柔弱弱磨起墨来力度合适且秀色怡然,最最合适不过。
研磨声有些粗糙,想必墨条品质一般,但在余粮手中仍被温柔的对待着,周而复始地转磨着,眼神安静的看着砚台内的墨汁,陆续又添了些水,直到墨汁黑亮如油才轻轻放下墨锭。
轻研墨,重舔笔。
吸饱了墨汁的毛笔在洁白的纸张上灵活的蜿蜒着,中正又规矩的墨字从上至下从右至左缓缓的跳出来,字如其人,温和淡雅。
陆小乙喜欢极了,盯着这些繁琐字儿,挪不开眼。
祁风走过来,笑她:“看傻眼了吧?”
陆小乙老实的点点头,“嗯,傻眼了。”
祁风得意道:“实话跟你说吧,我的字比粮子写的好!”
陆小乙斜睨着他,就像他胡诌自己身高一样,满满的不信任。
祁风把扇子塞到陆小乙手里,挽起自己的衣袖,走到余粮身边嚷道:“写好了吗?”
余粮把手里的毛笔轻轻放下,对祁风道:“好了,我给祁叔陆叔读一遍,没问题了你再誊抄一份。”
祁风催促,“赶紧的,我等着誊抄呢,你没见假小子看我的眼神吗?她根本没把我放眼里啊!我得让她心服口服才行!”
“稍等。”余粮把写好的契书拿过去给祁山和陆忠读罢,确认没问题了,再来给祁风誊抄。
陆小乙凑上前,被祁风牛哄哄的赶远,“靠边靠边,别影响我发挥!”
好吧,大家风范,咱得给他留空间。
不得不说,祁风虽然不着调,写字的时候完全换了个人似得,只见他端正身姿一本正经的坐于案前,眉头微颦,握笔深情,先不说字写得如何,就这份认认真真的态度,陆小乙心里给他打了及格分。
待到誊抄完毕,祁风立即恢复原状,叉腰哈哈大笑起来,等字迹稍微晾干,便拿起来自我赏析到陶醉状态。
陆小乙好奇极了,凑过去细看,只见白纸上洋洋洒洒几行字,不似余粮那样规矩温和,而是随意跳脱,让原本繁琐的字体变得更加难以辨认,却丝毫不影响整体的美感,看来,这两人当初在学堂里是用心学了的。
祁风见陆小乙眼里满是艳羡之色,愈发得意道:“开眼了吧?是不是比粮子写的好!”
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相较之下,陆小乙更喜欢余粮那种规矩温和的字体,而且,她也不是专业的评审大家,完全是凭感觉凭喜好,当不得真!谁若把一个村妞的品评当真,谁就输了。
很显然,输的是祁风。
当他听到陆小乙说余粮更甚时,气的跳脚,若不是顾忌祁山和陆忠在场,陆小乙完全相信祁风能再次把她掀翻在地。
祁山伸手让儿子把誊抄的契书拿过来,反复看了几遍,大骂道:“难怪小鱼儿说你写的差,你看你写的什么破玩意儿,鬼画桃符吗?”
“爹,你不识字就别装大辣子了,我在学堂那几年可是专门临摹前朝王大家的,连先生都夸我有天赋,怎么到你这儿就成了鬼画桃符了!”祁风抱怨。
“是吗?”祁山又专心看起儿子的字来,然后装着终于看懂了的模样,猛拍着大腿道:“好!写的好!当年的银子没白掏!”
祁风瘪瘪嘴,一点兴致也没有,“行啦行啦,觉得没问题,就把手印儿按了吧!”
至此,祁山和陆忠的干粮生意才算正式搭伙,祁山乐呵呵的把儿子誊抄的契书收好,陆忠留下余粮写的这份,陆小乙积极主动的帮忙保管,小心翼翼的折叠整齐,然后包在手绢里塞到袖兜最里面。(未完待续)
余粮笑着起身,“祁叔,我去就行,笔墨在哪里?”
祁风指了指临窗的书桌,“喏,那边抽屉里。”
即使早料到余粮会读写,当亲眼见他取出纸墨时,陆小乙仍不可避免的心绪激动,她想红袖添香帮着研磨,奈何心有余而力不足,眼睁睁看着墨锭和砚石不知如何下手,是了,前世今生的她都没碰过笔砚,又如何懂得研墨呢?
还是安安静静做个小村妞吧!
只见余粮不慌不忙的把墨砚纸笔放置妥当,转身去后院打来干净井水,先放少量水于砚面,拇指和中指缓缓夹着墨条,食指轻按墨端,重按轻推由远到近的画着椭圆形圈儿,节奏缓慢力度轻微。
陆小乙瞬间想到一个比喻:磨墨如病,感觉这词太贴切了,看余粮磨墨的样子真像病了一样。难怪古人喜欢红袖添香,原来是女子柔柔弱弱磨起墨来力度合适且秀色怡然,最最合适不过。
研磨声有些粗糙,想必墨条品质一般,但在余粮手中仍被温柔的对待着,周而复始地转磨着,眼神安静的看着砚台内的墨汁,陆续又添了些水,直到墨汁黑亮如油才轻轻放下墨锭。
轻研墨,重舔笔。
吸饱了墨汁的毛笔在洁白的纸张上灵活的蜿蜒着,中正又规矩的墨字从上至下从右至左缓缓的跳出来,字如其人,温和淡雅。
陆小乙喜欢极了,盯着这些繁琐字儿,挪不开眼。
祁风走过来,笑她:“看傻眼了吧?”
陆小乙老实的点点头,“嗯,傻眼了。”
祁风得意道:“实话跟你说吧,我的字比粮子写的好!”
陆小乙斜睨着他,就像他胡诌自己身高一样,满满的不信任。
祁风把扇子塞到陆小乙手里,挽起自己的衣袖,走到余粮身边嚷道:“写好了吗?”
余粮把手里的毛笔轻轻放下,对祁风道:“好了,我给祁叔陆叔读一遍,没问题了你再誊抄一份。”
祁风催促,“赶紧的,我等着誊抄呢,你没见假小子看我的眼神吗?她根本没把我放眼里啊!我得让她心服口服才行!”
“稍等。”余粮把写好的契书拿过去给祁山和陆忠读罢,确认没问题了,再来给祁风誊抄。
陆小乙凑上前,被祁风牛哄哄的赶远,“靠边靠边,别影响我发挥!”
好吧,大家风范,咱得给他留空间。
不得不说,祁风虽然不着调,写字的时候完全换了个人似得,只见他端正身姿一本正经的坐于案前,眉头微颦,握笔深情,先不说字写得如何,就这份认认真真的态度,陆小乙心里给他打了及格分。
待到誊抄完毕,祁风立即恢复原状,叉腰哈哈大笑起来,等字迹稍微晾干,便拿起来自我赏析到陶醉状态。
陆小乙好奇极了,凑过去细看,只见白纸上洋洋洒洒几行字,不似余粮那样规矩温和,而是随意跳脱,让原本繁琐的字体变得更加难以辨认,却丝毫不影响整体的美感,看来,这两人当初在学堂里是用心学了的。
祁风见陆小乙眼里满是艳羡之色,愈发得意道:“开眼了吧?是不是比粮子写的好!”
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相较之下,陆小乙更喜欢余粮那种规矩温和的字体,而且,她也不是专业的评审大家,完全是凭感觉凭喜好,当不得真!谁若把一个村妞的品评当真,谁就输了。
很显然,输的是祁风。
当他听到陆小乙说余粮更甚时,气的跳脚,若不是顾忌祁山和陆忠在场,陆小乙完全相信祁风能再次把她掀翻在地。
祁山伸手让儿子把誊抄的契书拿过来,反复看了几遍,大骂道:“难怪小鱼儿说你写的差,你看你写的什么破玩意儿,鬼画桃符吗?”
“爹,你不识字就别装大辣子了,我在学堂那几年可是专门临摹前朝王大家的,连先生都夸我有天赋,怎么到你这儿就成了鬼画桃符了!”祁风抱怨。
“是吗?”祁山又专心看起儿子的字来,然后装着终于看懂了的模样,猛拍着大腿道:“好!写的好!当年的银子没白掏!”
祁风瘪瘪嘴,一点兴致也没有,“行啦行啦,觉得没问题,就把手印儿按了吧!”
至此,祁山和陆忠的干粮生意才算正式搭伙,祁山乐呵呵的把儿子誊抄的契书收好,陆忠留下余粮写的这份,陆小乙积极主动的帮忙保管,小心翼翼的折叠整齐,然后包在手绢里塞到袖兜最里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