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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不犯河水。这是在偏远的桂林郡,换在京城,两人恐怕连一起喝酒的机会都不多。
陆之焕又不昏又不傻,犯得着谋害一个跟他无冤无仇,且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吗?
真要说利害关系……沈芳苦涩的望着蜀王离开的方向,他怎么怀疑下手的人,是蜀王府的呢?
因为连胜英来此的目的,就是为带走蜀王之子回京的,蜀王怎么舍得儿子远行?两者的矛盾不可调和。
若说蜀王为了保全儿子而毒害连胜英,有八成可能!只是,偏偏连胜英是死在听风小筑的,而听风小筑是在他名下,最有嫌疑的还是堂堂陆氏子孙陆之焕。这下,可算是将蜀王府洗清了……
……
客院里,陆之焕还是一身青衫直缀,坐在床榻边上,一口一口的喂女儿陆星霜喝药。
和嬷嬷紧紧抿着唇,一面回头看把守在门外的官兵。丫鬟九儿早吓得魂不守舍,坐在陆星霜身边的脚踏上,彷佛距离陆之焕近一点,就能多一分安全感似的。
而岳灵钏则不然,她自然而然的去井边打水,从灶上舀了热水兑了,然后端着水盆给陆星霜擦了头脸和手。
小脸擦干净之后,更衬托陆星霜双眸如星辰,闪闪晶莹。
“霜霜这几日还呕吐吗?”
“不吐了,吃了冷大夫的药,今儿好多了。焕哥儿,可得看住四姑娘,今早老奴去端饭的功夫,四姑娘跑到外院去,还看了连大人的……老奴都快吓死了!”
“什么?霜霜……去看了连胜英的尸身?”陆之焕一惊,随后认真的看着女儿。
陆星霜眨巴眨巴眼睛,心情不错的看着过分年轻的爹。
她还没办法完全接受一个,比她前世年龄还小的“爹”。陆之焕今年多大,有二十五岁吗?看着才二十出头!这张脸也太占便宜了!
陆之焕微一皱眉,之前吃什么吐什么,看到尸体竟然不吐了?这是什么道理?
正想着,蜀王来了。
“下官参见蜀王。”
“诶,本王早说过,这些虚礼能免就免。”
蜀王连忙搀扶起陆之焕,毫不掩饰自己赞赏的目光。这位心里在想:好!好!好一个敢作敢为的陆之焕!下手利落、干净不留痕迹!最妙的是没直接甩手就走,装得事情好像跟他没关系似的。那样才惹人怀疑呢!不愧是连父皇都称赞过的神童!
蜀王恨极了连胜英,为了保护阿狸,他特意让穆克奇将阿狸带到临尘县来,想办法让阿狸“感染”上看起来可怕的“时疫”。面容有损,肯定是不能面见圣颜的,本来可以应付过去的事情,连胜英非不答应,说什么“不可阻了祖孙天伦之乐”,难道父皇就阿狸一个孙子,太子生下的两个皇孙,没有在父皇膝下承欢吗?
还说什么“太医院杏林高手众多”,简直是屁话!
蜀王已经动了杀机,如果连胜英昨天不死,过两天也必要出个“意外”的。
没想到,陆之焕比他还果决!
先一步下手弄死了连胜英!
蜀王发自肺腑的觉得,陆之焕当真是不可小看啊,有勇有谋,还有一股子狠辣,区区象郡,委屈了啊!
而陆之焕,他自己知道自己的委屈啊!
下毒的人,不是他。那除了自己,还有谁,只能是眼前这位位高权重的蜀王殿下了!
要说恨,恨意不深。毕竟昨儿连胜英过来吃酒,说的竟然还是要他割舍女儿去换前途的事,他花了多少克制力,才没有当场翻脸打人?
连胜英的死,他只有松口气的感觉,而没有其他。
至于蜀王……能不声不响,在听风小筑毒杀了连胜英,自己摘得干干净净,除了一句钦佩,还能怎样?
虚礼之后,两人再次对视一眼,目光中传达的竟然都是“佩服佩服”。
井水不犯河水。这是在偏远的桂林郡,换在京城,两人恐怕连一起喝酒的机会都不多。
陆之焕又不昏又不傻,犯得着谋害一个跟他无冤无仇,且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吗?
真要说利害关系……沈芳苦涩的望着蜀王离开的方向,他怎么怀疑下手的人,是蜀王府的呢?
因为连胜英来此的目的,就是为带走蜀王之子回京的,蜀王怎么舍得儿子远行?两者的矛盾不可调和。
若说蜀王为了保全儿子而毒害连胜英,有八成可能!只是,偏偏连胜英是死在听风小筑的,而听风小筑是在他名下,最有嫌疑的还是堂堂陆氏子孙陆之焕。这下,可算是将蜀王府洗清了……
……
客院里,陆之焕还是一身青衫直缀,坐在床榻边上,一口一口的喂女儿陆星霜喝药。
和嬷嬷紧紧抿着唇,一面回头看把守在门外的官兵。丫鬟九儿早吓得魂不守舍,坐在陆星霜身边的脚踏上,彷佛距离陆之焕近一点,就能多一分安全感似的。
而岳灵钏则不然,她自然而然的去井边打水,从灶上舀了热水兑了,然后端着水盆给陆星霜擦了头脸和手。
小脸擦干净之后,更衬托陆星霜双眸如星辰,闪闪晶莹。
“霜霜这几日还呕吐吗?”
“不吐了,吃了冷大夫的药,今儿好多了。焕哥儿,可得看住四姑娘,今早老奴去端饭的功夫,四姑娘跑到外院去,还看了连大人的……老奴都快吓死了!”
“什么?霜霜……去看了连胜英的尸身?”陆之焕一惊,随后认真的看着女儿。
陆星霜眨巴眨巴眼睛,心情不错的看着过分年轻的爹。
她还没办法完全接受一个,比她前世年龄还小的“爹”。陆之焕今年多大,有二十五岁吗?看着才二十出头!这张脸也太占便宜了!
陆之焕微一皱眉,之前吃什么吐什么,看到尸体竟然不吐了?这是什么道理?
正想着,蜀王来了。
“下官参见蜀王。”
“诶,本王早说过,这些虚礼能免就免。”
蜀王连忙搀扶起陆之焕,毫不掩饰自己赞赏的目光。这位心里在想:好!好!好一个敢作敢为的陆之焕!下手利落、干净不留痕迹!最妙的是没直接甩手就走,装得事情好像跟他没关系似的。那样才惹人怀疑呢!不愧是连父皇都称赞过的神童!
蜀王恨极了连胜英,为了保护阿狸,他特意让穆克奇将阿狸带到临尘县来,想办法让阿狸“感染”上看起来可怕的“时疫”。面容有损,肯定是不能面见圣颜的,本来可以应付过去的事情,连胜英非不答应,说什么“不可阻了祖孙天伦之乐”,难道父皇就阿狸一个孙子,太子生下的两个皇孙,没有在父皇膝下承欢吗?
还说什么“太医院杏林高手众多”,简直是屁话!
蜀王已经动了杀机,如果连胜英昨天不死,过两天也必要出个“意外”的。
没想到,陆之焕比他还果决!
先一步下手弄死了连胜英!
蜀王发自肺腑的觉得,陆之焕当真是不可小看啊,有勇有谋,还有一股子狠辣,区区象郡,委屈了啊!
而陆之焕,他自己知道自己的委屈啊!
下毒的人,不是他。那除了自己,还有谁,只能是眼前这位位高权重的蜀王殿下了!
要说恨,恨意不深。毕竟昨儿连胜英过来吃酒,说的竟然还是要他割舍女儿去换前途的事,他花了多少克制力,才没有当场翻脸打人?
连胜英的死,他只有松口气的感觉,而没有其他。
至于蜀王……能不声不响,在听风小筑毒杀了连胜英,自己摘得干干净净,除了一句钦佩,还能怎样?
虚礼之后,两人再次对视一眼,目光中传达的竟然都是“佩服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