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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唾道:“腿什么腿!我长那么大鸡都没见过几只,哪里还敢想腿!就那样定了,跟哥走,要钱去!说好了啊,我要钱,你要画就蹲角落里偷偷画!记得把哥哥我画得潇洒点啊,不然跟你小子没完!”
“嗯嗯!”秦阮玉乖乖地点了点头,穿着破破烂烂的小衣服,漂亮的小脸蛋带着点狂热,揣着个小画板,跟着馒头走了。
“嘿!瞧一瞧,看一看!这里来个穷要饭哎!大娘好,大爷善,可怜可怜俺这个穷光蛋,给个馍、给口汤,祝恁长命又健康哟!”不愧是业务熟稔的丐帮弟子,馒头卖力地哟呵,手里就差个清脆的快板,不然都可以顺溜得唱出来。有不少行人路过,都好心地丢了个铜板,正赶人流量多的时候,加上选址选得好,眼前的灰色破碗马上就满满当当了。
秦阮玉就蹲在最角落里,表情满是崇拜和惊叹,手下不停地画着。这种体验民生、蹲点作画的事,画痴原主没少干过,从青楼窥洞到蹲点要饭,季海衡照常延续了原主异于常人的生活方式,毕竟秦阮玉那些备受推崇的画作也都来源于生活实践,无生活不真实。
满意地看着眼前的几张草稿,季海衡打算跟着馒头前往下一个地方。走在路上的时候,隐隐听到马蹄声和车轮咕噜咕噜转动的声音,而且越来越近,路人行人纷纷尖叫着闪躲,但是季海衡心里一跳,仿佛有所预兆,心跳渐渐加速。他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看向了来路。
因为发呆,直到马的嘶吼声近在耳边才反应过来,被那近在咫尺的马头吓了一跳,他噗通一声跌坐在地上,那双黑色秀气的眼睛里带着些困惑。
“找死!你可知车里何人,惊了贵人,有你这小子好果子吃!”马上的侍卫表情相当凶神恶煞,手上勒紧缰绳,努力制住了狂躁的马匹,马蹄仰天,倒退了几步。
这番突然勒马,马的嘶叫声惊响在整个闹市,无数人吓得纷纷趋避,躲远了也不敢议论纷纷。市井间可有那个典故,遥见奔马,趋避路旁。因为危险的不仅是马,还有那个狠厉无常的马主人。毕竟皇城脚下,胆敢闹市驱车纵马的也只有那位爷了。
在一群干练的侍卫中央,身后的马车帘幕被人挑起,车后的人影露出了正脸,那颀长的身影看上去那般特殊,姿貌绝伦,乌黑的长发懒懒地披散,身上穿着黑色的官服,上面绣有张牙舞爪的蟒纹,袍子下是一双形状优美的裸足,而那象征威严的官帽就那样随意地滚落在那双玉白裸足边,看得出主人对待它的漫不经心。
男子看着不过双十出头,却相当有气势,就像是玉面修罗登临般,他的举动,让整个喧闹之地都突然诡异地安静下来。
第50章掌上明珠副本3
此书开篇第六回目有出现此场景,闹事惊纵马,玉面恶罗刹。富丽堂皇的马车差点撞到乞丐,就为了表现鲜明的贫富差距和这位爷的来头大,设置悬念,制造波澜。
男子挑帘,露其真容,那比霞光更摄人心神的容颜,着实让人惊艳不已,尤其是那斜飞入鬓的眉宇,漂亮得惊人,也带着股戾气。
熟读此书,季海衡马上知道了对方的身份,权倾朝野的殷亲王,江殷。他心跳得很快,隐隐有所预感,这可能是他的爱人。没想到如此快就相逢,他难以抑制心里的喜悦,喜上眉梢,那眼睛都在放着光。
“就是你这小乞儿,挡了本王的道?”江殷微眯着眼,盯了盯马车前的小乞丐,也那般呆坐在地上,只知道捏紧了手里的纸。虽然那脸有点脏,全身也灰扑扑的,但尖尖的小脸看着俏生生的,就那样傻呆呆地看着他,莫名地让他很是顺眼。
听了主人的命令,那些个虎背熊腰的侍卫将小乞儿拉起来,在那些高大侍卫的拉扯下,更显得那小乞儿单薄瘦小,就像只受惊的小动物,看着倒挺有趣。
明明素昧平生,但那双看着他的黑色眼瞳里却已经生出了爱慕之心,眸光如水般潋滟,洋溢着欢喜,似乎在说着,心悦你、心悦你。
江殷刚刚扬起的好心情也瞬间差到了极点,冷笑了一下,心道,果然又是他这幅好皮囊在其中发挥了作用,他一向自负于自己的美貌,但有时又极为痛恨这张脸。
忍住心中莫名其妙的情绪,他挥了挥手,冷声道:“别磨蹭,继续上路,无关人士驱了便可。”
这意思是赶他走?季海衡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很是大失所望,被侍卫拉扯着不愿意挪开步子。
“地瓜!”馒头很紧张地扑过来,道:“咋一晃眼没瞅到你,你就惹事了呢?”
看那些侍卫面无表情,一看就不好惹,馒头紧张地咽了咽口水,“这位官爷,您们担着点,动作轻点,这娃脑子糊,据说八岁那年发高烧,好好一个脑子就这样烧坏了,才被亲娘给卖了,咱帮里人瞅他造孽哦,这才……官爷动作可真得轻点,不然这脑子又磕了碰了可不好啊!”馒头叨叨絮絮,啰啰嗦嗦,卖惨功夫一绝,显然经验十足。
那侍卫听得头大,实在服了这小叫花子的嘴,只好挥了挥手,让他将这脑子烧糊的娃带走,省得他再听这些有的没的。
馒头大喜过望,赶紧拽了拽他,没想到被他拽着的人挺倔,脚跟生根似的就是不动,甚至还瘪着嘴,不敢置信地盯着对方,两只乌溜溜的眼睛浸着水,似乎要哭了,衬着那灰扑扑的小脸,看着怪可怜的。
少年唾道:“腿什么腿!我长那么大鸡都没见过几只,哪里还敢想腿!就那样定了,跟哥走,要钱去!说好了啊,我要钱,你要画就蹲角落里偷偷画!记得把哥哥我画得潇洒点啊,不然跟你小子没完!”
“嗯嗯!”秦阮玉乖乖地点了点头,穿着破破烂烂的小衣服,漂亮的小脸蛋带着点狂热,揣着个小画板,跟着馒头走了。
“嘿!瞧一瞧,看一看!这里来个穷要饭哎!大娘好,大爷善,可怜可怜俺这个穷光蛋,给个馍、给口汤,祝恁长命又健康哟!”不愧是业务熟稔的丐帮弟子,馒头卖力地哟呵,手里就差个清脆的快板,不然都可以顺溜得唱出来。有不少行人路过,都好心地丢了个铜板,正赶人流量多的时候,加上选址选得好,眼前的灰色破碗马上就满满当当了。
秦阮玉就蹲在最角落里,表情满是崇拜和惊叹,手下不停地画着。这种体验民生、蹲点作画的事,画痴原主没少干过,从青楼窥洞到蹲点要饭,季海衡照常延续了原主异于常人的生活方式,毕竟秦阮玉那些备受推崇的画作也都来源于生活实践,无生活不真实。
满意地看着眼前的几张草稿,季海衡打算跟着馒头前往下一个地方。走在路上的时候,隐隐听到马蹄声和车轮咕噜咕噜转动的声音,而且越来越近,路人行人纷纷尖叫着闪躲,但是季海衡心里一跳,仿佛有所预兆,心跳渐渐加速。他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看向了来路。
因为发呆,直到马的嘶吼声近在耳边才反应过来,被那近在咫尺的马头吓了一跳,他噗通一声跌坐在地上,那双黑色秀气的眼睛里带着些困惑。
“找死!你可知车里何人,惊了贵人,有你这小子好果子吃!”马上的侍卫表情相当凶神恶煞,手上勒紧缰绳,努力制住了狂躁的马匹,马蹄仰天,倒退了几步。
这番突然勒马,马的嘶叫声惊响在整个闹市,无数人吓得纷纷趋避,躲远了也不敢议论纷纷。市井间可有那个典故,遥见奔马,趋避路旁。因为危险的不仅是马,还有那个狠厉无常的马主人。毕竟皇城脚下,胆敢闹市驱车纵马的也只有那位爷了。
在一群干练的侍卫中央,身后的马车帘幕被人挑起,车后的人影露出了正脸,那颀长的身影看上去那般特殊,姿貌绝伦,乌黑的长发懒懒地披散,身上穿着黑色的官服,上面绣有张牙舞爪的蟒纹,袍子下是一双形状优美的裸足,而那象征威严的官帽就那样随意地滚落在那双玉白裸足边,看得出主人对待它的漫不经心。
男子看着不过双十出头,却相当有气势,就像是玉面修罗登临般,他的举动,让整个喧闹之地都突然诡异地安静下来。
第50章掌上明珠副本3
此书开篇第六回目有出现此场景,闹事惊纵马,玉面恶罗刹。富丽堂皇的马车差点撞到乞丐,就为了表现鲜明的贫富差距和这位爷的来头大,设置悬念,制造波澜。
男子挑帘,露其真容,那比霞光更摄人心神的容颜,着实让人惊艳不已,尤其是那斜飞入鬓的眉宇,漂亮得惊人,也带着股戾气。
熟读此书,季海衡马上知道了对方的身份,权倾朝野的殷亲王,江殷。他心跳得很快,隐隐有所预感,这可能是他的爱人。没想到如此快就相逢,他难以抑制心里的喜悦,喜上眉梢,那眼睛都在放着光。
“就是你这小乞儿,挡了本王的道?”江殷微眯着眼,盯了盯马车前的小乞丐,也那般呆坐在地上,只知道捏紧了手里的纸。虽然那脸有点脏,全身也灰扑扑的,但尖尖的小脸看着俏生生的,就那样傻呆呆地看着他,莫名地让他很是顺眼。
听了主人的命令,那些个虎背熊腰的侍卫将小乞儿拉起来,在那些高大侍卫的拉扯下,更显得那小乞儿单薄瘦小,就像只受惊的小动物,看着倒挺有趣。
明明素昧平生,但那双看着他的黑色眼瞳里却已经生出了爱慕之心,眸光如水般潋滟,洋溢着欢喜,似乎在说着,心悦你、心悦你。
江殷刚刚扬起的好心情也瞬间差到了极点,冷笑了一下,心道,果然又是他这幅好皮囊在其中发挥了作用,他一向自负于自己的美貌,但有时又极为痛恨这张脸。
忍住心中莫名其妙的情绪,他挥了挥手,冷声道:“别磨蹭,继续上路,无关人士驱了便可。”
这意思是赶他走?季海衡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很是大失所望,被侍卫拉扯着不愿意挪开步子。
“地瓜!”馒头很紧张地扑过来,道:“咋一晃眼没瞅到你,你就惹事了呢?”
看那些侍卫面无表情,一看就不好惹,馒头紧张地咽了咽口水,“这位官爷,您们担着点,动作轻点,这娃脑子糊,据说八岁那年发高烧,好好一个脑子就这样烧坏了,才被亲娘给卖了,咱帮里人瞅他造孽哦,这才……官爷动作可真得轻点,不然这脑子又磕了碰了可不好啊!”馒头叨叨絮絮,啰啰嗦嗦,卖惨功夫一绝,显然经验十足。
那侍卫听得头大,实在服了这小叫花子的嘴,只好挥了挥手,让他将这脑子烧糊的娃带走,省得他再听这些有的没的。
馒头大喜过望,赶紧拽了拽他,没想到被他拽着的人挺倔,脚跟生根似的就是不动,甚至还瘪着嘴,不敢置信地盯着对方,两只乌溜溜的眼睛浸着水,似乎要哭了,衬着那灰扑扑的小脸,看着怪可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