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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那是一条充满荆棘的路,我远没有小我三岁的良仔灵活,一手巴住石壁,一手拨开乱草,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面,但很快就被他甩开老远。
“还要爬多久?”我问。
“看你要到哪里。”
“可以望见他们的地方。”
“那山顶吧。”
沿途还能听到很远的地方传来敲敲打打的声音,鞭炮一路不绝。风灌到脖子里,非常舒服,但我不敢分神。直到上头良仔大声地说“到了”,接过他伸来的手,借力蹬上去时,我才大大地喘了口气。
风景真好。房屋村庄田野都变小了,红红绿绿,宛如画卷,不知是谁的神作。然后,我望见远处的山脚有一抹异色,即使隔得再远,我也知道那是栋建筑物。
良仔说,那是村里最大的房子,即使不是最老,也有上百年了。
“那个王意堂家的祖宅?”我一直都知道,这个地方近代以来最显赫的家族。翻开民国以来的地方志,一定会提到他家。
“姐姐你也知道?他家的墓园就在我们后面。”
“啊!”我没有由来地吃了一惊,才慢慢地转过身。古式的牌坊,乌木的匾额,上面书写着两个金边大字:“故园”。
我定了定神。良仔带我走到另一侧,指着山腰处,说:“我爸爸他们就在那里。”
中间隔了个山坡,但外公外婆的新墓地在半山处一个非常醒眼的位置。我看不清人,但颜色分明,直刺刺地映入我的眼睛里。隐隐约约,那边是人声鼎沸,我想,外公外婆一定会心安的,子孙后代都有出息,平平安安。
我对着他们的方向,跪了下去,默默合十祈愿,头着地拜了四拜。妈妈说过,对过世的人都要拜足四拜。良仔学我样,也跟着拜。
我本想就这么下去了,可是良仔说:“好不容易爬上来的,我带你去逛逛故园。”
那墓园四周都被围上了黑色的铁栏杆,间杂着灰白的纹路清晰的大理石柱。
“西侧有个栏杆松动了,我们从那钻进去,保准不会惊动守墓人。”
我也才十五岁,玩心正盛,虽然墓园没什么意思,但他说得对,反正无事。
过了栏杆,还有花丛,我们一前一后从石阶上跳下去,在墓园里四处游荡。如果忽略掉那一排排的汉白玉墓碑,整座墓园更像是个小型的植物园。我记得一排排的柠檬桉朝蔚蓝的天空伸展,有个朋友说柠檬桉像人类的裸/体。还有菩提和阴香。花台上种着紫罗兰、山茶和玫瑰。别的我再也叫不出名字了。
但是,我很肯定,我闻到了茉莉的香气。有一处摆了几盆茉莉盆栽,我好奇地走过去,看得出是被精心栽培的,白色的花朵缀满枝头。
“守墓人原来还兼任园丁?”
“才不是呢。守墓的其中一个是住我们家后面的祥叔,他说,这家人另外花钱雇人来看护这些花草。”
“真有钱。”我不禁感慨。转身的时候,眼睛随意地扫了一遍,突然视线却定格在一幅黑白的肖像上再也移不开了。
我的心怦怦直跳,双脚一步一步靠近。
那个墓碑上镶嵌着一张温和美好的脸,年轻而俊秀。有一些年代了,眼睛黑白分明,饱含笑意,细细地看,下眼角还有一颗很小的痣。是谁的说呢?有泪痣的人是妩媚的。嘴唇薄薄的,弯成好看的弧度,让人忍不住想亲一下。
真漂亮的男孩子,比我稍微大一点点。
墓碑上写了他的名字,还有他的生卒年月:“1968年6月28日至1986年10月16日”。
“才十八岁呢,少年早逝,真可惜……咦,他的忌日偏偏和我生日同一天……”我目不转睛,喃喃自语,念了几遍他的名字,“王衍之,王衍之,王衍之……”
良仔走过来,手伸到我眼前晃了晃:“姐姐,回神呀。”
我许诺待会下山给他买牛肉干,让他到边上去自己玩,我正沉湎在美少年的诱惑中无可自拔。
我从来都没有见过长得比肖像里的人更秀美的男生,相比之下,谢明珊暗恋的那个周哥哥也立刻逊色几分。然后,我偷偷地想,这么好看,和他翻云覆雨一番而死,我也很愿意呀。不,不,我要更贪心一点,像聊斋故事里一样谈场人鬼恋,哪怕会被拉入黄泉也难以拒绝他的美色吧。
很糟糕,我原本只是遐想一下,不知不觉竟说出了口。瞥了一眼,还好,良仔不在旁边。我松了口气,捂着渐渐发热的脸颊,赶紧补一句:“不过我才十五岁,等我十八岁上了大学以后再和你恋爱啦。”
但想想,还是不对。我怎么对一个过世多年的人犯起了花痴?这是对亡者不敬吧。我深深地吐纳了一会,好不容易才从情思激荡的心绪中挣脱出来,虔诚地在墓碑前鞠躬致歉。
抬头的刹那,我又神差鬼使地看了一眼那相片,里面的男孩子眼眸里笑意似乎更深了。我揉了揉眼睛,他嘴唇动了动,仿佛在说:“好呀。”
“啊——!”我吓得大叫起来。另外一边,良仔也冲过来拉着我跑,边跑边说:“姐姐,守墓的来了,快跑!糟糕,忘了树上有安监控摄像头的。”
我慌不择路地跑,好几次磕磕碰碰,差点摔倒。
“这里!这里!”良仔指着我们进来的那处松垮的栏杆。
我头也不回地往外冲,没留神,头一下子撞到上面去,刘海散落下来,挡住了我的视线。但我什么也顾不得了,只记得攥紧了良仔,两人一路狂奔,从另一条路跑掉。
我真是怕得要命,心里不断唾骂自己色迷心窍。可镇定下来后,又觉得是自己眼花了。
村口的小卖部里,良仔一面大嚼着牛肉干一面和我说他是如何发现守墓人过来的。我完全没听下去,大口大口地灌着冰汽水,用力地摇头,想把之前的蠢事都给忘掉。“反正绝对是我眼花的错觉。”我暗暗对自己这么说。
我那时才十五岁,精神充沛,少不更事,注意力容易被各种新鲜事物转移。所以,也很容易忘记一些事情。比如,我答应给阿媛的发夹丢失了;比如,我和阿媛拉钩时立下的那个誓约;又比如,我对那个“人”说过的轻狂的话。
最后,一一地灵验了。
它来了!
bsp; 那是一条充满荆棘的路,我远没有小我三岁的良仔灵活,一手巴住石壁,一手拨开乱草,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面,但很快就被他甩开老远。
“还要爬多久?”我问。
“看你要到哪里。”
“可以望见他们的地方。”
“那山顶吧。”
沿途还能听到很远的地方传来敲敲打打的声音,鞭炮一路不绝。风灌到脖子里,非常舒服,但我不敢分神。直到上头良仔大声地说“到了”,接过他伸来的手,借力蹬上去时,我才大大地喘了口气。
风景真好。房屋村庄田野都变小了,红红绿绿,宛如画卷,不知是谁的神作。然后,我望见远处的山脚有一抹异色,即使隔得再远,我也知道那是栋建筑物。
良仔说,那是村里最大的房子,即使不是最老,也有上百年了。
“那个王意堂家的祖宅?”我一直都知道,这个地方近代以来最显赫的家族。翻开民国以来的地方志,一定会提到他家。
“姐姐你也知道?他家的墓园就在我们后面。”
“啊!”我没有由来地吃了一惊,才慢慢地转过身。古式的牌坊,乌木的匾额,上面书写着两个金边大字:“故园”。
我定了定神。良仔带我走到另一侧,指着山腰处,说:“我爸爸他们就在那里。”
中间隔了个山坡,但外公外婆的新墓地在半山处一个非常醒眼的位置。我看不清人,但颜色分明,直刺刺地映入我的眼睛里。隐隐约约,那边是人声鼎沸,我想,外公外婆一定会心安的,子孙后代都有出息,平平安安。
我对着他们的方向,跪了下去,默默合十祈愿,头着地拜了四拜。妈妈说过,对过世的人都要拜足四拜。良仔学我样,也跟着拜。
我本想就这么下去了,可是良仔说:“好不容易爬上来的,我带你去逛逛故园。”
那墓园四周都被围上了黑色的铁栏杆,间杂着灰白的纹路清晰的大理石柱。
“西侧有个栏杆松动了,我们从那钻进去,保准不会惊动守墓人。”
我也才十五岁,玩心正盛,虽然墓园没什么意思,但他说得对,反正无事。
过了栏杆,还有花丛,我们一前一后从石阶上跳下去,在墓园里四处游荡。如果忽略掉那一排排的汉白玉墓碑,整座墓园更像是个小型的植物园。我记得一排排的柠檬桉朝蔚蓝的天空伸展,有个朋友说柠檬桉像人类的裸/体。还有菩提和阴香。花台上种着紫罗兰、山茶和玫瑰。别的我再也叫不出名字了。
但是,我很肯定,我闻到了茉莉的香气。有一处摆了几盆茉莉盆栽,我好奇地走过去,看得出是被精心栽培的,白色的花朵缀满枝头。
“守墓人原来还兼任园丁?”
“才不是呢。守墓的其中一个是住我们家后面的祥叔,他说,这家人另外花钱雇人来看护这些花草。”
“真有钱。”我不禁感慨。转身的时候,眼睛随意地扫了一遍,突然视线却定格在一幅黑白的肖像上再也移不开了。
我的心怦怦直跳,双脚一步一步靠近。
那个墓碑上镶嵌着一张温和美好的脸,年轻而俊秀。有一些年代了,眼睛黑白分明,饱含笑意,细细地看,下眼角还有一颗很小的痣。是谁的说呢?有泪痣的人是妩媚的。嘴唇薄薄的,弯成好看的弧度,让人忍不住想亲一下。
真漂亮的男孩子,比我稍微大一点点。
墓碑上写了他的名字,还有他的生卒年月:“1968年6月28日至1986年10月16日”。
“才十八岁呢,少年早逝,真可惜……咦,他的忌日偏偏和我生日同一天……”我目不转睛,喃喃自语,念了几遍他的名字,“王衍之,王衍之,王衍之……”
良仔走过来,手伸到我眼前晃了晃:“姐姐,回神呀。”
我许诺待会下山给他买牛肉干,让他到边上去自己玩,我正沉湎在美少年的诱惑中无可自拔。
我从来都没有见过长得比肖像里的人更秀美的男生,相比之下,谢明珊暗恋的那个周哥哥也立刻逊色几分。然后,我偷偷地想,这么好看,和他翻云覆雨一番而死,我也很愿意呀。不,不,我要更贪心一点,像聊斋故事里一样谈场人鬼恋,哪怕会被拉入黄泉也难以拒绝他的美色吧。
很糟糕,我原本只是遐想一下,不知不觉竟说出了口。瞥了一眼,还好,良仔不在旁边。我松了口气,捂着渐渐发热的脸颊,赶紧补一句:“不过我才十五岁,等我十八岁上了大学以后再和你恋爱啦。”
但想想,还是不对。我怎么对一个过世多年的人犯起了花痴?这是对亡者不敬吧。我深深地吐纳了一会,好不容易才从情思激荡的心绪中挣脱出来,虔诚地在墓碑前鞠躬致歉。
抬头的刹那,我又神差鬼使地看了一眼那相片,里面的男孩子眼眸里笑意似乎更深了。我揉了揉眼睛,他嘴唇动了动,仿佛在说:“好呀。”
“啊——!”我吓得大叫起来。另外一边,良仔也冲过来拉着我跑,边跑边说:“姐姐,守墓的来了,快跑!糟糕,忘了树上有安监控摄像头的。”
我慌不择路地跑,好几次磕磕碰碰,差点摔倒。
“这里!这里!”良仔指着我们进来的那处松垮的栏杆。
我头也不回地往外冲,没留神,头一下子撞到上面去,刘海散落下来,挡住了我的视线。但我什么也顾不得了,只记得攥紧了良仔,两人一路狂奔,从另一条路跑掉。
我真是怕得要命,心里不断唾骂自己色迷心窍。可镇定下来后,又觉得是自己眼花了。
村口的小卖部里,良仔一面大嚼着牛肉干一面和我说他是如何发现守墓人过来的。我完全没听下去,大口大口地灌着冰汽水,用力地摇头,想把之前的蠢事都给忘掉。“反正绝对是我眼花的错觉。”我暗暗对自己这么说。
我那时才十五岁,精神充沛,少不更事,注意力容易被各种新鲜事物转移。所以,也很容易忘记一些事情。比如,我答应给阿媛的发夹丢失了;比如,我和阿媛拉钩时立下的那个誓约;又比如,我对那个“人”说过的轻狂的话。
最后,一一地灵验了。
它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