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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这么一匹日行千里的良马,无疑是一大助力,何况此次出征回纥吉凶难测,洛筝也真不舍得将跟了自己好几年的那匹小白龙带到战场之上去厮杀。
秦恒苦笑,“我知道郡主不愿与我多说,我再说两句便走,郡主此去沙场征战,两军交战之时刀枪无眼,还请郡主千万小心,恒这里有宝衣一件,利刃一把,送与郡主防身之用。”说完便从柳树下他的坐骑上解下一个小小包裹,递了过来。
不待洛筝出言拒绝,又道:“这件宝衣乃是用金丝织就,细密无隙,有它穿在身上,可保刀枪不入,这把匕首更是削铁如泥的利器。郡主有它们防身,我也能多少放心些。”
洛筝接过那包裹,打开来一看,果然是两件世所罕有的好东西。不由抿唇笑道:“这两件宝贝一件是可保刀枪不入的金丝宝衣,另一个是削铁如泥的宝刃利器,就是不知道,若是我拿这匕首去戳这个金丝宝衣,到底哪个更厉害些呢?”
说完做势便要将手中的匕首向那件金衣宝衣刺去。秦恒急忙伸手拦住,“郡主,这件宝衣是我外公的遗物。”
洛筝这才记起来秦恒的外公当年也是大秦朝赫赫威名,声威远震的一员大将,可惜后来因为功高震主而被永定帝收监问罪,因不甘受辱自刎而死。
“既然是韩老将军的遗物,我又岂敢收下,还请殿下收回?”
“郡主此去其实是代兄出征,若是你不慎伤到了一点半点,令兄岂不是会无比痛悔自责。
洛筝略一沉吟,想起前世父亲的箭伤,点头道:“既如此,那便算我暂借殿下这两件宝物罢了,一待战事完毕,我定会物归原主,还有小红,到时候我也会一并还给殿下,殿下不喜欢小红这个名字大可以到时候再给它改回去。”心里已打定主意,自己最多留下这柄匕首,那件可刀枪不入的金丝宝衣过会儿就让父亲穿上。
对于洛筝的明收暗拒,秦恒也不以为意,只淡淡一笑,顺手从柳树下摘下两条柳枝来,“帝京习俗,若送友人离去,当于灞柳河畔折柳相赠,以求送别之人能早日平安归来。郡主不肯收那三件宝物,也就罢了,还请千万收下这两条柳枝,希望洛大将军和郡主都能平平安安,早日归来,无论此战胜负如何,你和洛大将军一定都要平安无事才好!”
若他只递了一条柳枝过来,洛筝八成就给他丢到地上了,可他一下递了两条过来,连自己爹爹那份他也给想到了,倒是不能不先领了他这份心意,便伸手接过,见他翻身上马,又深深看了自己一眼,方转身而行。
洛筝看着那一抹显得有些寂寥的白色背影,突然道:“殿下请留步!”
秦恒立刻勒住马缰,回身看来,洛筝走上两步道:“殿下,我有一事相托,还请殿下一定要帮我这个忙才好?”
“郡主但讲不妨,只要是郡主开口,恒一定不负郡主所托。”
“那好,我不在京中的这些时日,我的郡马卢探花的安危就有劳殿下多多费心了,若是我回来时发现他伤了一点半点的,可别怪我找殿下算帐!”
秦恒脸上的血色瞬间退了个一干二净,声音也无比苦涩,“郡主是担心恒会对卢探花不利吗?”
“我可没说,我只是请殿下帮我保他平安罢了。”
秦恒重又下马,走到她面前,“恒有一言,虽然在郡主生辰当日便问过郡主,但却始终还想再问一次郡主,希望郡主能实言相告?”虽然他早知洛筝的性情,但却还是不死心的想再问一遍。
“殿下请讲?”
“你选卢琛做郡马,是当真对他有意想要嫁他为妻,携手一生,还是说只是为了不嫁给我而随便选了他?”
洛筝想了想,“我虽然你和魏王弄出的那两条流言吓退了不少想娶我的人,但若我真想找一个人嫁了,倒也不是找不到,那我又为什么要大费周章的去杏花宴挑选郡马呢?现在想来,也许为的就是那个路痴吧!”
前世她对卢生的感觉就不错,只是后来遇到了比卢生出色百倍的齐王秦恒,这才只见明月不见萤光。可是这男人太优秀了,有时候还真是让人爱不起,经过了前世的血的教训,洛筝这辈子可不敢再找个像秦恒这样腹黑又精明的主儿了,她宁愿找个有些呆呆的路痴书生,看上去踏实又可靠。
不过有了上一世主动表白求婚结果遇人不淑的阴影,她现在是再不敢不管不顾,不理会对方心思就主动凑上去了。她总得先想个法子试探一下看这个路痴是否也对她有意,所以她才想了个比画招亲的法子。
所幸,卢琛果然也对她有意,纵然她二人此时对对方的感情尚浅,但只要有心,二人多相处些时间,相信定会是琴瑟相谐,恩爱不疑。
秦恒没有放过她脸上任何一个细微的表情,听她一字字说到最后,只觉得心如刀绞,好半天才深吸一口气,似是下定了决心般有些艰难地道:“郡主的心意我全明白了,请郡主放心,我以后不会再纠缠郡主,只要那卢生能让郡主此生幸福,本王便是就此放手也不值得什么。”
“郡主保重!”秦恒最后只丢下这四个字,便干脆利落的翻身上马,一扬马鞭,催动坐骑,如一阵风般狂奔而去,再没有多看洛筝一眼。
小剧场之母女谈心:
渣作者:洛筝闺女啊,娘把丑话说在前头,下一章娘可就要虐你啦
洛筝:(一脸莫名)娘,难道你不是从一开始就一直在虐我的吗?总是让那个渣男压我一头,你看你把我虐的大家都不喜欢我了!
渣作者:咳咳,以前呢,那是虐心,下一章呢,亲妈要虐你的身啦,要做好准备了哟!
洛筝:(无所谓状)随便啦,我早看开了,反正对你这个后妈来说我就是捡来的,虐虐也好,说不定还能帮我刷点好感度呢!
☆、第21章亡魂沙漠
因为这一世大军提早得到战报,赶到北境的时间也比前世要早半个月,这便比前世有了不少战事上的优势。再加上洛筝知道前世每一场战役的详情,虽然不能提前说出对方的行军部署,但在安排已方的对敌策略时,总会提出些建议,补上已方在前世出现的漏洞,因此大军到后,竟是节节胜利,很快便收复了先前被回纥占领的那几座城池。
而洛大将军也因为有洛筝硬逼他穿上的那件金丝宝衣护体,虽然不论洛筝如何防范,仍如前世那样在暮阳岭之战中右胸被一枝流箭射到,险些从马上摔下,却到底没有伤及皮肉。
眼见已方形势一片大好,占尽优势,军中不少兵士已经开始盘算也许用不了多久就能班师回朝了。
可是洛筝却不敢掉以轻心,她深知那位回纥统帅不是个容易对付的对手,此生因她的随父出征,导致整个战局和前世相比已发生了不少变化,以那位统帅的机敏应变之才,想必接下来他的用兵行事当会和前世有所不同,而自己在没了知晓前世战况发展的这个优势下,就只能更加沉着冷静,小心应对,免得着了他的道儿。
洛大将军也没有被接连的获胜冲昏头脑,而是赞同女儿越是取胜越是不能松懈大意的看法,只可惜无论洛筝怎样小心,某些事情似乎就如命中注定一般,总会发生,怎样都化解不掉。
六月二日,晴,无风,万里无云,是一个极好的天气,洛筝就是在这一天的傍晚发现自己已落入重围。
这些日子,回纥军已改变策略不再同大秦军队正面交锋,而是打游击战,时不时的派出小股骑兵骚扰秦军一下。为了对付这股游击骑兵,洛筝提前做了一番布置,就等着他们再来挑衅。是以这一日一接到线报,洛筝便亲自出马,带了三千人马要去狠狠给他们一个教训,也果然将回纥骑兵杀得十人中只逃回去一二。
洛筝见好就收,并不恋战,鸣金收兵,打算回中军大营。但是在路上,忽然见到一个汉人百姓样的人说是离此二十里远处有一个汉人的小镇,一小队回纥人正在那里烧杀抢掠,他是冒死逃出来求救的。
虽然那人瞧着不似作伪,但洛筝出于谨慎,仍是派了几个斥候前去探看一番,除了看此人说是是否是实之外,也看看周围是不是有伏兵。
那座小镇周围并没有伏兵,那五千回纥精兵是在洛筝救了那座镇上百姓送他们去附近的安远城的路上突然出现的。为了保住那些百姓,也是为了不将自己所带的三千兵士尽数折损在这里,洛筝当机立断,命她的副将带领二千五百名士兵护着百姓改道往抚远城而去,而她自己则率三百亲兵往西北方向而去,将那五千回纥军引开。
她的副将虽然不愿,但军令如山,只得含泪拜别洛筝往抚远城而去。而回纥军也果然如洛筝所料,主要是奔着她这位秦军主帅之女来的,没有分出一兵一卒去追赶护着百姓的那拨秦军,而是全都追着她而来。
洛筝领着三百亲兵,一面纵马疾驰,一面回身放箭还击,百忙中还不忘在想到底是军中哪个人做了内奸,她做出护送百姓去安远城完全是临时起意,回纥人是怎么能这么精准的知道她的行军路线,一定是有了内奸,只可惜现在不是追查的时候,若是自己此次能逃过些劫,一定要揪出这个叛徒,以祭她三百亲兵的亡魂,只是这一次自己能否能留得命在呢?
洛筝这一行人且战且退,其实以洛筝坐骑的神骏,单凭秦恒送她的这匹千里马的马力,她足可单骑突围,远远的将追兵甩得老远。只是,她虽是女子,却也谨守洛家的家训,永远都要身先士卒,绝不可抛下任何一个士兵自己先逃了。
是以到最后,只剩她一人,无论是人还是马,皆已身中箭伤,想跑也跑不大动了,而她的箭囊中也已没有一支羽箭了。
更糟糕的是她似乎已经奔到了绝路。横在她面前的前路已不再是平原草地,而是一片被迷雾笼罩的茫茫荒漠。
那回纥将领见她终于停马不前,不由得催马上前,哈哈大笑道:“木兰郡主,你已经无路可退了,你要是再往前走,那就是我们阴山脚下最恐怖的亡魂沙漠,从来有进无出。郡主还是乖乖跟我们回去,我们大都尉一定会善待郡主的。”
了这么一匹日行千里的良马,无疑是一大助力,何况此次出征回纥吉凶难测,洛筝也真不舍得将跟了自己好几年的那匹小白龙带到战场之上去厮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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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待洛筝出言拒绝,又道:“这件宝衣乃是用金丝织就,细密无隙,有它穿在身上,可保刀枪不入,这把匕首更是削铁如泥的利器。郡主有它们防身,我也能多少放心些。”
洛筝接过那包裹,打开来一看,果然是两件世所罕有的好东西。不由抿唇笑道:“这两件宝贝一件是可保刀枪不入的金丝宝衣,另一个是削铁如泥的宝刃利器,就是不知道,若是我拿这匕首去戳这个金丝宝衣,到底哪个更厉害些呢?”
说完做势便要将手中的匕首向那件金衣宝衣刺去。秦恒急忙伸手拦住,“郡主,这件宝衣是我外公的遗物。”
洛筝这才记起来秦恒的外公当年也是大秦朝赫赫威名,声威远震的一员大将,可惜后来因为功高震主而被永定帝收监问罪,因不甘受辱自刎而死。
“既然是韩老将军的遗物,我又岂敢收下,还请殿下收回?”
“郡主此去其实是代兄出征,若是你不慎伤到了一点半点,令兄岂不是会无比痛悔自责。
洛筝略一沉吟,想起前世父亲的箭伤,点头道:“既如此,那便算我暂借殿下这两件宝物罢了,一待战事完毕,我定会物归原主,还有小红,到时候我也会一并还给殿下,殿下不喜欢小红这个名字大可以到时候再给它改回去。”心里已打定主意,自己最多留下这柄匕首,那件可刀枪不入的金丝宝衣过会儿就让父亲穿上。
对于洛筝的明收暗拒,秦恒也不以为意,只淡淡一笑,顺手从柳树下摘下两条柳枝来,“帝京习俗,若送友人离去,当于灞柳河畔折柳相赠,以求送别之人能早日平安归来。郡主不肯收那三件宝物,也就罢了,还请千万收下这两条柳枝,希望洛大将军和郡主都能平平安安,早日归来,无论此战胜负如何,你和洛大将军一定都要平安无事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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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恒立刻勒住马缰,回身看来,洛筝走上两步道:“殿下,我有一事相托,还请殿下一定要帮我这个忙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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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恒脸上的血色瞬间退了个一干二净,声音也无比苦涩,“郡主是担心恒会对卢探花不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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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下请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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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洛大将军也因为有洛筝硬逼他穿上的那件金丝宝衣护体,虽然不论洛筝如何防范,仍如前世那样在暮阳岭之战中右胸被一枝流箭射到,险些从马上摔下,却到底没有伤及皮肉。
眼见已方形势一片大好,占尽优势,军中不少兵士已经开始盘算也许用不了多久就能班师回朝了。
可是洛筝却不敢掉以轻心,她深知那位回纥统帅不是个容易对付的对手,此生因她的随父出征,导致整个战局和前世相比已发生了不少变化,以那位统帅的机敏应变之才,想必接下来他的用兵行事当会和前世有所不同,而自己在没了知晓前世战况发展的这个优势下,就只能更加沉着冷静,小心应对,免得着了他的道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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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二日,晴,无风,万里无云,是一个极好的天气,洛筝就是在这一天的傍晚发现自己已落入重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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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筝见好就收,并不恋战,鸣金收兵,打算回中军大营。但是在路上,忽然见到一个汉人百姓样的人说是离此二十里远处有一个汉人的小镇,一小队回纥人正在那里烧杀抢掠,他是冒死逃出来求救的。
虽然那人瞧着不似作伪,但洛筝出于谨慎,仍是派了几个斥候前去探看一番,除了看此人说是是否是实之外,也看看周围是不是有伏兵。
那座小镇周围并没有伏兵,那五千回纥精兵是在洛筝救了那座镇上百姓送他们去附近的安远城的路上突然出现的。为了保住那些百姓,也是为了不将自己所带的三千兵士尽数折损在这里,洛筝当机立断,命她的副将带领二千五百名士兵护着百姓改道往抚远城而去,而她自己则率三百亲兵往西北方向而去,将那五千回纥军引开。
她的副将虽然不愿,但军令如山,只得含泪拜别洛筝往抚远城而去。而回纥军也果然如洛筝所料,主要是奔着她这位秦军主帅之女来的,没有分出一兵一卒去追赶护着百姓的那拨秦军,而是全都追着她而来。
洛筝领着三百亲兵,一面纵马疾驰,一面回身放箭还击,百忙中还不忘在想到底是军中哪个人做了内奸,她做出护送百姓去安远城完全是临时起意,回纥人是怎么能这么精准的知道她的行军路线,一定是有了内奸,只可惜现在不是追查的时候,若是自己此次能逃过些劫,一定要揪出这个叛徒,以祭她三百亲兵的亡魂,只是这一次自己能否能留得命在呢?
洛筝这一行人且战且退,其实以洛筝坐骑的神骏,单凭秦恒送她的这匹千里马的马力,她足可单骑突围,远远的将追兵甩得老远。只是,她虽是女子,却也谨守洛家的家训,永远都要身先士卒,绝不可抛下任何一个士兵自己先逃了。
是以到最后,只剩她一人,无论是人还是马,皆已身中箭伤,想跑也跑不大动了,而她的箭囊中也已没有一支羽箭了。
更糟糕的是她似乎已经奔到了绝路。横在她面前的前路已不再是平原草地,而是一片被迷雾笼罩的茫茫荒漠。
那回纥将领见她终于停马不前,不由得催马上前,哈哈大笑道:“木兰郡主,你已经无路可退了,你要是再往前走,那就是我们阴山脚下最恐怖的亡魂沙漠,从来有进无出。郡主还是乖乖跟我们回去,我们大都尉一定会善待郡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