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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浑身是血,叫出来的声音又凄惨尖利,半个皇宫的人听见了,俱觉得心中悚然。那婆子恐她再惹出是非,干脆拿破布堵住她的嘴。把她扔到宫门外几百米远的臭水沟里就不管了。
大雨纷纷扬扬地落下来,何幽楠趴在泥水里,高烧中的她急切地喝了几口地面的脏水。一个满身脓疮的流浪汉惊喜地跑过来,先是夺去她身上的所有首饰,又拉起她的头发看脸,当即看得失魂落魄。
何幽楠几乎咬碎一口银牙,眼睛里喷出怒火:“滚!”
流浪汉吓了一跳,心有不甘地离开了。
何幽楠托着两条残腿,冒雨爬到了医馆。那大夫还算个慈善之人,又见她面目白净,像是个富家太太,就收留了她。几天之后,何幽楠两腿绑着厚厚的绷带,已经可以坐在床上吃粥了。
大夫的太太坐在她床边宽慰了几句,又叹道:“这位夫人已经怀了两个月身孕了,竟还有人下此毒手,真是禽兽不如。”
何幽楠一怔,惊讶道:“我怀孕了。”
太太笑道:“你还蒙在鼓里呢,放心,你身上的伤虽然严重,却没伤到胎儿,可见是个福大命大的孩子。”
何幽楠不语,转过脸看着窗外的大雨。洛阳城正是多雨的时候,浇得人心都凉飕飕的。
作者有话要说:大嫂子第二次隐退,过段时间还要东山再起……然后被虐成渣,嗯,也是个经历坎坷的女人。
☆、南行记
记忆力的减退给灵犀带来不少麻烦。两人在逃亡的过程中,蓝贝贝固执而任性,闹出许多笑话,他又不肯认错,总是把错误推给灵犀。灵犀拖着病弱的身子,每每被他气得半死。
这天两人又错过投宿的时辰,只好在荒郊野外露宿。乌鸦提前搭建了一座茅草屋给他俩。然而蓝贝贝依旧嘟嘟囔囔的:“都怪你,前面那个镇子就能住,干嘛要多走几步路?”
灵犀坐在干净的稻草上,用袖子掩着嘴巴咳嗽,争辩道:“是你说要走的。”
“是你!”
“当时我说我累了,你说:这个镇子太破。我们可以找个大城市的客栈住。”灵犀摊手:“然后我们住在茅草屋里了。”
她把两人的对话都复述得很清楚,因为虽然她大脑受损,但毕竟很聪慧,短时记忆能力很不错。蓝贝贝无言以对,最后只好蛮不讲理地说:“你记错了,你脑子有问题。”他指着灵犀的额头问:“大前天我们早上吃的什么?”
灵犀别转过脸。于是蓝贝贝哈哈大笑:“你看你,什么都不记得了,你还要跟我争。”在这次争吵中他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于是得意洋洋地站起来,去外面散了一会儿步,就带回来了一包椒盐鸡。
鸡肉被剁成块,肉质鲜嫩还带着热气。两人尽释前嫌,一起吃了晚饭。然后蓝贝贝把干净的稻草归拢起来,脱掉外衣铺上去,然后两人才抱在一起入睡。
蓝贝贝的身上干净而清香,真难为他风尘仆仆中还能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灵犀闭上眼睛,拼命地要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回忆一遍。周围的环境陌生复杂,蓝贝贝待她冷近忽热。她想找个依靠,以证明自己长久地活在这个世上。
第二天两人又走了几里地,总算来到一座小城。灵犀直接走进一家书店,眼睛直勾勾地往柜台上瞄。蓝贝贝又困又累,脸上的妆容早就花掉了,像一个浪迹江湖的风尘女子,他在灵犀后面抱怨道:“你要买书?真有雅兴啊,也不看看我们过的是什么日子,找个客栈休息好不好,我身上都臭了。”
店里的的伙计眼馋似的盯着他瞧,又敷衍着对灵犀说:“姑娘想要点什么?”
灵犀伸开手指比划:“麻烦你,我要十张三尺见方的宣纸。”她举起柜台上的一本黄历书:“裁剪成这么大小的本子,用钉子装订一下,多谢。”
店里的伙计拿出剪刀锤子,叮叮当当的工作,不一会儿就递给她一本厚厚的本子。灵犀又挑选了便携式的笔墨,带着哈欠连天的蓝贝贝出门。
蓝贝贝在客栈里睡得昏天黑地,醒来时看见灵犀坐在灯光下写字,他揉着眼睛走过去一看,灵犀写的是端庄的蝇头小楷,这种字写起来很需要功夫。蓝贝贝撅着屁股趴在本子上辨认,挠头道:“这写的是什么呀?”他只能努力辨认出“椰城、煎饼、客栈”几个字。
灵犀把本子一合,歪着脑袋,纤细的手指夹着毛笔,她微笑着说:“我把记忆里所有的东西都写下来,以后就算忘记了,翻开这个也能想起来。”顿了顿又扬起下巴:“这样你就不能拿我记忆差来欺负我了。”
蓝贝贝见她肌肤雪白,双目漆黑深邃,是少有的好气色好容貌,他呆了一下,才说:“我没有欺负你,我那是……喜欢你。”
灵犀做出一个无所谓的表情,把东西收拾起来,回自己房间睡了。
他们一路往南走,又缺乏出行经验,常常遭遇迷路、劫匪、被调戏、被敲诈银两这种事情。因为有乌鸦等影卫的保护,他们倒也安然无恙。而顾庭树的军队依照正常人的逃亡思维去寻找,自然是找不到他们俩的。
这一天两人行走在荒野之中,烈日当空,蓝贝贝野狗似的弯腰吐舌头,他看了一眼灵犀,灵犀的身体处于健康期,于是他就毫无顾忌地抱怨了:“今天早上是不是你吵着要出门的!?”
灵犀扫了他一眼:“不是。”把记事本掏出来翻给他看:“是我们两个共同决定的。”她想了想,又翻开前几页,念到:“七月十四日,蓝贝贝把我的戒指弄丢了,他说要给我找回来。”
灵犀追上他,把手一摊:“戒指呢?”
蓝贝贝装聋作哑:“你在说什么呀,我完全听不懂。”又捂着脑袋:“哎呀,我也失忆了。”灵犀抓起一把石子他扔过去,蓝贝贝撒腿就跑,且跑且回击,两人追追赶赶,都出了一身热汗。于是坐在一棵榕树下休息。
灵犀也学着他的样子吐舌头,抱怨道:“好渴,要是有卖水的就好啦。”蓝贝贝点头道:“是啊,最好是酸梅汁,加冰块的那种。”
两人又坐了一会儿,就见远远的地平线,有一个农汉挑着水桶,摇着蒲扇,一路吆喝着走来,走得近前,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小哥,两个桶沉甸甸的,蓝贝贝上前询问,果然是卖酸梅汁的。
灵犀奇道:“你不去村里贩卖,来这荒山野岭做什么?”
小哥拱手答道:“俺是河西村的,先做好的梅汁,打算进城换些钱。你们要买就买,不买别耽误俺行路。”
蓝贝贝掀开桶盖,里面乌紫透亮的汁水上还飘荡着冰块,他从担子上取了水瓢,先舀了一大瓢递给灵犀,笑道:“你管他做什么,横竖这汁水看起来不错。”
灵犀摸了一下,摆手说:“我不能吃凉的,你自己喝吧。”
蓝贝贝扫了一眼小哥,那小哥无奈,硬着头皮说:“我这另外一桶酸梅汁是加热的,姑娘尽可饮用。”一面说着,手掌运力,拍在桶壁上,冰块融化,水温升高,他解开桶盖时,水面上升腾起白白的热气。
“姑娘请。”小哥把水瓢递给她。
灵犀若有所思地盯着他。小哥坦然地回视。
蓝贝贝不乐意了:“喂喂喂你们两个……”
灵犀不搭理他们,转身翻开记事本唰唰唰地看,念道:“六月初四,在山路遇劫匪,得一侠士相救,此人七尺有余,体格偏瘦,似曾相识。六月二十日蓝蠢货把钱袋丢了,被一少年捡到并归还……幸好这一段我还记得,一个人能改变自己的容貌和声音,但体型和身高是变不了了。”
蓝贝贝抗议道:“等等,你怎么称呼我的?”
灵犀一把将他拉到身后,她后退几步与少年对峙,神色凶狠地说:“你一直在跟踪我们,你有什么目的!... -->>
她浑身是血,叫出来的声音又凄惨尖利,半个皇宫的人听见了,俱觉得心中悚然。那婆子恐她再惹出是非,干脆拿破布堵住她的嘴。把她扔到宫门外几百米远的臭水沟里就不管了。
大雨纷纷扬扬地落下来,何幽楠趴在泥水里,高烧中的她急切地喝了几口地面的脏水。一个满身脓疮的流浪汉惊喜地跑过来,先是夺去她身上的所有首饰,又拉起她的头发看脸,当即看得失魂落魄。
何幽楠几乎咬碎一口银牙,眼睛里喷出怒火:“滚!”
流浪汉吓了一跳,心有不甘地离开了。
何幽楠托着两条残腿,冒雨爬到了医馆。那大夫还算个慈善之人,又见她面目白净,像是个富家太太,就收留了她。几天之后,何幽楠两腿绑着厚厚的绷带,已经可以坐在床上吃粥了。
大夫的太太坐在她床边宽慰了几句,又叹道:“这位夫人已经怀了两个月身孕了,竟还有人下此毒手,真是禽兽不如。”
何幽楠一怔,惊讶道:“我怀孕了。”
太太笑道:“你还蒙在鼓里呢,放心,你身上的伤虽然严重,却没伤到胎儿,可见是个福大命大的孩子。”
何幽楠不语,转过脸看着窗外的大雨。洛阳城正是多雨的时候,浇得人心都凉飕飕的。
作者有话要说:大嫂子第二次隐退,过段时间还要东山再起……然后被虐成渣,嗯,也是个经历坎坷的女人。
☆、南行记
记忆力的减退给灵犀带来不少麻烦。两人在逃亡的过程中,蓝贝贝固执而任性,闹出许多笑话,他又不肯认错,总是把错误推给灵犀。灵犀拖着病弱的身子,每每被他气得半死。
这天两人又错过投宿的时辰,只好在荒郊野外露宿。乌鸦提前搭建了一座茅草屋给他俩。然而蓝贝贝依旧嘟嘟囔囔的:“都怪你,前面那个镇子就能住,干嘛要多走几步路?”
灵犀坐在干净的稻草上,用袖子掩着嘴巴咳嗽,争辩道:“是你说要走的。”
“是你!”
“当时我说我累了,你说:这个镇子太破。我们可以找个大城市的客栈住。”灵犀摊手:“然后我们住在茅草屋里了。”
她把两人的对话都复述得很清楚,因为虽然她大脑受损,但毕竟很聪慧,短时记忆能力很不错。蓝贝贝无言以对,最后只好蛮不讲理地说:“你记错了,你脑子有问题。”他指着灵犀的额头问:“大前天我们早上吃的什么?”
灵犀别转过脸。于是蓝贝贝哈哈大笑:“你看你,什么都不记得了,你还要跟我争。”在这次争吵中他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于是得意洋洋地站起来,去外面散了一会儿步,就带回来了一包椒盐鸡。
鸡肉被剁成块,肉质鲜嫩还带着热气。两人尽释前嫌,一起吃了晚饭。然后蓝贝贝把干净的稻草归拢起来,脱掉外衣铺上去,然后两人才抱在一起入睡。
蓝贝贝的身上干净而清香,真难为他风尘仆仆中还能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灵犀闭上眼睛,拼命地要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回忆一遍。周围的环境陌生复杂,蓝贝贝待她冷近忽热。她想找个依靠,以证明自己长久地活在这个世上。
第二天两人又走了几里地,总算来到一座小城。灵犀直接走进一家书店,眼睛直勾勾地往柜台上瞄。蓝贝贝又困又累,脸上的妆容早就花掉了,像一个浪迹江湖的风尘女子,他在灵犀后面抱怨道:“你要买书?真有雅兴啊,也不看看我们过的是什么日子,找个客栈休息好不好,我身上都臭了。”
店里的的伙计眼馋似的盯着他瞧,又敷衍着对灵犀说:“姑娘想要点什么?”
灵犀伸开手指比划:“麻烦你,我要十张三尺见方的宣纸。”她举起柜台上的一本黄历书:“裁剪成这么大小的本子,用钉子装订一下,多谢。”
店里的伙计拿出剪刀锤子,叮叮当当的工作,不一会儿就递给她一本厚厚的本子。灵犀又挑选了便携式的笔墨,带着哈欠连天的蓝贝贝出门。
蓝贝贝在客栈里睡得昏天黑地,醒来时看见灵犀坐在灯光下写字,他揉着眼睛走过去一看,灵犀写的是端庄的蝇头小楷,这种字写起来很需要功夫。蓝贝贝撅着屁股趴在本子上辨认,挠头道:“这写的是什么呀?”他只能努力辨认出“椰城、煎饼、客栈”几个字。
灵犀把本子一合,歪着脑袋,纤细的手指夹着毛笔,她微笑着说:“我把记忆里所有的东西都写下来,以后就算忘记了,翻开这个也能想起来。”顿了顿又扬起下巴:“这样你就不能拿我记忆差来欺负我了。”
蓝贝贝见她肌肤雪白,双目漆黑深邃,是少有的好气色好容貌,他呆了一下,才说:“我没有欺负你,我那是……喜欢你。”
灵犀做出一个无所谓的表情,把东西收拾起来,回自己房间睡了。
他们一路往南走,又缺乏出行经验,常常遭遇迷路、劫匪、被调戏、被敲诈银两这种事情。因为有乌鸦等影卫的保护,他们倒也安然无恙。而顾庭树的军队依照正常人的逃亡思维去寻找,自然是找不到他们俩的。
这一天两人行走在荒野之中,烈日当空,蓝贝贝野狗似的弯腰吐舌头,他看了一眼灵犀,灵犀的身体处于健康期,于是他就毫无顾忌地抱怨了:“今天早上是不是你吵着要出门的!?”
灵犀扫了他一眼:“不是。”把记事本掏出来翻给他看:“是我们两个共同决定的。”她想了想,又翻开前几页,念到:“七月十四日,蓝贝贝把我的戒指弄丢了,他说要给我找回来。”
灵犀追上他,把手一摊:“戒指呢?”
蓝贝贝装聋作哑:“你在说什么呀,我完全听不懂。”又捂着脑袋:“哎呀,我也失忆了。”灵犀抓起一把石子他扔过去,蓝贝贝撒腿就跑,且跑且回击,两人追追赶赶,都出了一身热汗。于是坐在一棵榕树下休息。
灵犀也学着他的样子吐舌头,抱怨道:“好渴,要是有卖水的就好啦。”蓝贝贝点头道:“是啊,最好是酸梅汁,加冰块的那种。”
两人又坐了一会儿,就见远远的地平线,有一个农汉挑着水桶,摇着蒲扇,一路吆喝着走来,走得近前,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小哥,两个桶沉甸甸的,蓝贝贝上前询问,果然是卖酸梅汁的。
灵犀奇道:“你不去村里贩卖,来这荒山野岭做什么?”
小哥拱手答道:“俺是河西村的,先做好的梅汁,打算进城换些钱。你们要买就买,不买别耽误俺行路。”
蓝贝贝掀开桶盖,里面乌紫透亮的汁水上还飘荡着冰块,他从担子上取了水瓢,先舀了一大瓢递给灵犀,笑道:“你管他做什么,横竖这汁水看起来不错。”
灵犀摸了一下,摆手说:“我不能吃凉的,你自己喝吧。”
蓝贝贝扫了一眼小哥,那小哥无奈,硬着头皮说:“我这另外一桶酸梅汁是加热的,姑娘尽可饮用。”一面说着,手掌运力,拍在桶壁上,冰块融化,水温升高,他解开桶盖时,水面上升腾起白白的热气。
“姑娘请。”小哥把水瓢递给她。
灵犀若有所思地盯着他。小哥坦然地回视。
蓝贝贝不乐意了:“喂喂喂你们两个……”
灵犀不搭理他们,转身翻开记事本唰唰唰地看,念道:“六月初四,在山路遇劫匪,得一侠士相救,此人七尺有余,体格偏瘦,似曾相识。六月二十日蓝蠢货把钱袋丢了,被一少年捡到并归还……幸好这一段我还记得,一个人能改变自己的容貌和声音,但体型和身高是变不了了。”
蓝贝贝抗议道:“等等,你怎么称呼我的?”
灵犀一把将他拉到身后,她后退几步与少年对峙,神色凶狠地说:“你一直在跟踪我们,你有什么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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