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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没关系,她已经找沈耀说了这件事。
虽然先前怀疑是沈耀动手,特意帮阮然撑腰,但打电话试探之后,便知道沈耀对这件事其实毫不知情。
他允诺会帮她处理。
他到底还是会偏向于她。
然而这一天到了结尾,沈耀的处理结果还是没有来。季楚楚在片场从早坐到晚,始终没有人让她去演戏。
去问导演,导演只是让她再等等。
这种事从来、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以前季楚楚三天两头才去剧组,因此每当她现身时,导演都会紧着她的戏先拍。
什么时候还会这样,明明她到场了一天,一句台词都没有说!
到晚上回到保姆车上时,季楚楚忍不住摔了车上的杯子。
助理宋音林看到她的反应,吓了一跳,连忙安抚:“怎么了?楚楚姐?是谁惹你不高兴?”
季楚楚握着拳头,指甲掐进肉里,咬着下唇:“阮然。都是因为阮然。”
-
“如果我晚上回去,她和我道歉,我还是会给她一个机会。”
人声嘈杂的酒吧,沈耀喝了口酒,对着朋友胡一成说。
胡一成笑了:“你啊,还是太心软,要我说,就该晾着她几天。”
胡一成与他同是豪门子弟,两人上大学时相识,是那种不大走心的狐朋狗友。
他一向不喜欢阮然,觉得她傲,目中无人,看着他仿佛隔了层冰,态度虽是客气,但也疏淡。
今天下午他约沈耀喝酒,恰巧沈耀因为阮然的事心烦意乱,并不想回家便应了下来。
沈耀自顾自干了一杯,把玻璃杯往桌上一按,骂道:“分手是能随便说的吗?啊?知不知道说着说着就成真了!”
胡一成说:“女人就爱玩这些,靠分手试探你,就是想看你心慌意乱。”
沈耀冷笑:“我?心慌意乱?开玩笑。我怎么可能因为她心慌意乱?”
他又叫了一杯酒,一仰头灌了下去。
沈耀喝得猛,有些头晕眼花,放下杯子的时候没放稳,玻璃杯从桌面滚落滑下去,碎了一地。
声音清脆,他愣怔看着,竟不合时宜地,有一丝细微的恐慌。
蓦然感受到一种暗喻,是说他抓不住任何。
胡一成倒是不慌不忙地叫来了服务员处理,又笑道:“别为这个烦心,不是她先向你表白的么?得到了是不会轻易放手的。这种时候你越理她,她就觉得越能把控你。你要是不理不睬,她反而就慌了。”
似乎是被胡一成的话安抚,沈耀定了定神,很快把这丝莫名其妙的预感压了下去。
他知道阮然爱他。是阮然先爱他的。阮然不能先放弃。
后来沈耀喝多,恍惚间想起他第一次见到阮然。
那个时候他们都才十六岁。阮然刚刚来到阮家,白而细瘦,眼睛的位置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纱布。
但纱布也没有将她的容貌遮掩,反而透出一丝脆弱的美感。
那时他就觉得她很漂亮,乖巧得像一个精致而易碎的瓷娃娃,连触碰都要小心翼翼。
两家离得不远,他常常去找她。
阮然喜欢晒太阳,他便经常带她去自己家屋顶的天台。
两人并肩坐在那里,他给她讲当日的见闻,偶尔抒发一下对母亲与家族的不满。
有时还会突发奇想,带她去外面的小吃街逛一逛。
他最喜欢的,是人潮涌动时,阮然因为看不见而不安,而紧紧拉着他的手。
阮然的手一向很凉,似乎是怕冰着他,阮然只会握住他一个指尖。
然后说:“你的手好暖。”
她很依赖他,这让他感到满足。
因为眼睛的原因,阮然很长一段时间有人都没有去学校上学,而是在家有老师授课。她很聪明,失明也没有太耽误学业,眼睛治好后,她顺利通过了高考,上了和沈耀一样的大学。
在大学的新生开学典礼上,阮然穿了一身冰蓝色的丝质长裙,于舞台中央翩翩起舞。
白色的干冰如同迷雾,十八岁的少女的身姿比起之前更为曼妙而成熟,在一片白茫茫之中若隐若现,美的如同出尘的仙女,一眼惊艳。
沈耀坐在中间的座位上,听到身边的同学的感叹,面无表情。
瓷娃娃不再独属于他,她被拿出去,放到橱柜上,所有人都惊异于她的美丽。
那之后,他对阮然的态度便冷了下来。
阮然仍像以前那般去找他,他不理不睬,暗地里却将每一个向阮然表白的名字牢牢记住。
自己也不明白,在听说阮然态度果决地拒绝那些人时,那松了一口气般的心情是为什么。
直到有一天,阮然站在他的面前,一贯清冷的瑞凤眼中,透露出一丝紧张。
拒绝了无数人的阮然,独独对他说:“我喜欢你。”
沈耀骤然乍起一份莫名的狂喜,却本能般压抑下来。
思虑许久,才装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说:“那我们可以试一下。”
心里却带有一股近乎扭曲的满足:看,她喜欢的还是我。
过没关系,她已经找沈耀说了这件事。
虽然先前怀疑是沈耀动手,特意帮阮然撑腰,但打电话试探之后,便知道沈耀对这件事其实毫不知情。
他允诺会帮她处理。
他到底还是会偏向于她。
然而这一天到了结尾,沈耀的处理结果还是没有来。季楚楚在片场从早坐到晚,始终没有人让她去演戏。
去问导演,导演只是让她再等等。
这种事从来、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以前季楚楚三天两头才去剧组,因此每当她现身时,导演都会紧着她的戏先拍。
什么时候还会这样,明明她到场了一天,一句台词都没有说!
到晚上回到保姆车上时,季楚楚忍不住摔了车上的杯子。
助理宋音林看到她的反应,吓了一跳,连忙安抚:“怎么了?楚楚姐?是谁惹你不高兴?”
季楚楚握着拳头,指甲掐进肉里,咬着下唇:“阮然。都是因为阮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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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晚上回去,她和我道歉,我还是会给她一个机会。”
人声嘈杂的酒吧,沈耀喝了口酒,对着朋友胡一成说。
胡一成笑了:“你啊,还是太心软,要我说,就该晾着她几天。”
胡一成与他同是豪门子弟,两人上大学时相识,是那种不大走心的狐朋狗友。
他一向不喜欢阮然,觉得她傲,目中无人,看着他仿佛隔了层冰,态度虽是客气,但也疏淡。
今天下午他约沈耀喝酒,恰巧沈耀因为阮然的事心烦意乱,并不想回家便应了下来。
沈耀自顾自干了一杯,把玻璃杯往桌上一按,骂道:“分手是能随便说的吗?啊?知不知道说着说着就成真了!”
胡一成说:“女人就爱玩这些,靠分手试探你,就是想看你心慌意乱。”
沈耀冷笑:“我?心慌意乱?开玩笑。我怎么可能因为她心慌意乱?”
他又叫了一杯酒,一仰头灌了下去。
沈耀喝得猛,有些头晕眼花,放下杯子的时候没放稳,玻璃杯从桌面滚落滑下去,碎了一地。
声音清脆,他愣怔看着,竟不合时宜地,有一丝细微的恐慌。
蓦然感受到一种暗喻,是说他抓不住任何。
胡一成倒是不慌不忙地叫来了服务员处理,又笑道:“别为这个烦心,不是她先向你表白的么?得到了是不会轻易放手的。这种时候你越理她,她就觉得越能把控你。你要是不理不睬,她反而就慌了。”
似乎是被胡一成的话安抚,沈耀定了定神,很快把这丝莫名其妙的预感压了下去。
他知道阮然爱他。是阮然先爱他的。阮然不能先放弃。
后来沈耀喝多,恍惚间想起他第一次见到阮然。
那个时候他们都才十六岁。阮然刚刚来到阮家,白而细瘦,眼睛的位置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纱布。
但纱布也没有将她的容貌遮掩,反而透出一丝脆弱的美感。
那时他就觉得她很漂亮,乖巧得像一个精致而易碎的瓷娃娃,连触碰都要小心翼翼。
两家离得不远,他常常去找她。
阮然喜欢晒太阳,他便经常带她去自己家屋顶的天台。
两人并肩坐在那里,他给她讲当日的见闻,偶尔抒发一下对母亲与家族的不满。
有时还会突发奇想,带她去外面的小吃街逛一逛。
他最喜欢的,是人潮涌动时,阮然因为看不见而不安,而紧紧拉着他的手。
阮然的手一向很凉,似乎是怕冰着他,阮然只会握住他一个指尖。
然后说:“你的手好暖。”
她很依赖他,这让他感到满足。
因为眼睛的原因,阮然很长一段时间有人都没有去学校上学,而是在家有老师授课。她很聪明,失明也没有太耽误学业,眼睛治好后,她顺利通过了高考,上了和沈耀一样的大学。
在大学的新生开学典礼上,阮然穿了一身冰蓝色的丝质长裙,于舞台中央翩翩起舞。
白色的干冰如同迷雾,十八岁的少女的身姿比起之前更为曼妙而成熟,在一片白茫茫之中若隐若现,美的如同出尘的仙女,一眼惊艳。
沈耀坐在中间的座位上,听到身边的同学的感叹,面无表情。
瓷娃娃不再独属于他,她被拿出去,放到橱柜上,所有人都惊异于她的美丽。
那之后,他对阮然的态度便冷了下来。
阮然仍像以前那般去找他,他不理不睬,暗地里却将每一个向阮然表白的名字牢牢记住。
自己也不明白,在听说阮然态度果决地拒绝那些人时,那松了一口气般的心情是为什么。
直到有一天,阮然站在他的面前,一贯清冷的瑞凤眼中,透露出一丝紧张。
拒绝了无数人的阮然,独独对他说:“我喜欢你。”
沈耀骤然乍起一份莫名的狂喜,却本能般压抑下来。
思虑许久,才装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说:“那我们可以试一下。”
心里却带有一股近乎扭曲的满足:看,她喜欢的还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