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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星光没有因为一个人的离去而黯淡分毫,相反,今夜繁星当空,格外闪烁。
陈致远仿佛不知疲倦一般,一寸一寸地找寻着。而窃玉则怔怔地站在一侧,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只是看着。当陈致远将一整片废墟统统翻了一遍,还是一无所得时,终于放弃了。
窃玉望着那个布衣的男子,不过从晌午到夜晚的时间,他却像是苍老了十岁。陈致远踉跄地从废墟中走出来,虚弱的一笑:“瑾萱她果然决绝,甚至连尸身都不肯留给我!”说着,他又指了指地上一堆堆的灰烬,对着少女说道,“你看,我都分不出,哪些是她,哪些是燃尽的木灰。”
“大人……”窃玉刚一开口,就觉得一股温热的液体夺眶而出。从得知瑾萱去世开始,到亲眼看见小院被烧得如此惨烈,她都不曾落泪。如今看见陈致远这般失魂落魄的样子,窃玉终于抑制不住。
陈致远像被抽干了力气,一下瘫坐在地上。他两眼空洞无神,只是从怀中掏出了窃玉给他的琉璃簪,机械地摩挲着,自言自语:“其实,从看到你着人把簪子送回来的时候,我就知道事情不妙。当初送你这簪子,你心中喜欢,却总不肯收下。我告诉你,这是圣上赏给我的御赐之物。圣上说,这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宝物,他把它交给我,是信任我,要我用生命来守护。如果这簪子出现什么差池,我必会为之付出生命的代价!于是我将簪子给了你,告诉你,这就是我的命,我把命,交到你的手里了……”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瑾萱执意要将碧玉琉璃簪送回陈府,还说胡氏才配得上这个簪子。
陈致远就对着小院的废墟,继续说着:“我知道,你为什么要走。钱绅一定用我的名声来要挟你,要你说服我放弃追查他买官的事,对不对?你总是这样,从年轻时开始,就事事为我考虑,从来不想自己。瑾萱,我真的值得你这样相待吗?你把我的‘命’重新归还到我的手中,可是你自己的命,却不要了吗?瑾萱,你可知道,功名利禄,一世清明,与你相比,都不重要……”
窃玉在陈致远身边坐了下来,紧紧地抱着自己的双膝,开口:“夫人她说,她的爱情一点都不伟大,她只是遇到了一个值得她付出的人罢了。”
陈致远轻轻地笑了笑:“看来,瑾萱她很喜欢你,把什么事情都告诉你。我虽不知道你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在她身边,但我知道你是个善良的好姑娘。小连,瑾萱有没有跟你说过,她跟我还有过一个孩子?”
“孩子?”窃玉惊呼,“夫人不曾提起这件事。”
“是啊,我们有过一个孩子,是个女儿。”陈致远说,“她之所以不说,因为那是她无法触及的伤痛。她丈夫过世之后,我帮她洗脱了冤屈,我们二人曾有过一小段美好的时光。后来她留书离开了我,那时她已经怀有身孕。其实她留书出走,我很快就找到了她的行踪。但她既然不想再与我见面,我就没有让她发现。我留下了一个人,隔些时日会过去看看她的情况。我得知她怀有身孕,很是高兴,想着也许孩子生下来,她就会想要重新考虑我们的关系了。可是没有想到,瑾萱生下了我们的女儿,却害怕因为自己是未亡人,败坏我的清誉,也连累女儿日后的名节。她,她竟在孩子满月后,偷偷将女儿送了出去……”
窃玉捂着嘴,轻声惊呼:“夫人她,将你们的女儿送走了?”
陈致远的眼睛一直凝视着废墟,道:“她找了一户人家,夫妇二人很好,家境也不错,有两个儿子,想要一个女儿。瑾萱觉得女儿去了那户人家,会比在她身边过得好。”
“那后来呢?”窃玉连忙问道,既然陈致远安插在瑾萱身边的人告诉他女儿要被送走的事情,陈致远应该不会袖手旁观。
陈致远淡淡地答道:“后来,我去了那户人家,将女儿要了回来。我把她带回府中,养在自己身边,对外只道是领养了一个女儿。只是,这件事瑾萱一直不知道。我有几次都想将事实说出来,又怕瑾萱难过,也怕我现在的夫人伤心。毕竟,岚荫很爱我们的女儿,对她视如己出。只是,瑾萱终究还是没能见尔馨一面……”
窃玉惊得捂住了嘴,原来陈尔馨竟是陈致远与瑾萱的亲生女儿!瑾萱她,究竟是个怎样隐忍的女子?为了陈致远,她真的可以什么都不顾,什么都能舍弃!
夜风夹着凉意,徐徐地吹着,空气里还弥漫着一股烧焦的烟味。窃玉想起早上出门前,瑾萱穿着一袭蜜色蜂蝶图案的长裙,头发挽成整齐的发髻,倚着门框含笑与她挥手道别的情景。难怪近来一病不起的她,精神突然变好,大概就是人们说的回光返照。可是在死之前,夫人都没能见到她心中挂念的人,也不知会不会有遗憾?
就在这时,陈致远重又开口,声音比之刚才,显得有些沙哑:“现在不是沉浸在伤痛中的时候,我一定会彻查买官卖官的事,法办那些恶人,为瑾萱报仇!”说着,他站起身,兀自坚持着,一步一步向前走去。
陈致远从废墟中捧了一把白色的灰烬,装进了自己随身携带的锦囊中,又对窃玉道,“先劳烦你帮我守着瑾萱,最多两日,我一定手刃钱绅那厮!”
陈致远果真说到做到。不过两日,就传来了钱绅与知州买官之事被曝光的消息。后来朝廷派刑部彻查此事,严厉惩治了这次案件中牵涉的所有人,并将钱绅没收家产,关进了死牢,不日问斩。
陈致远在办完这件事的当夜,就回到了小院。他的神色看上去很疲惫,两日的时间就让他清瘦了不知多少。不知为何,窃玉只觉得再见到陈致远时,他已经不是之前的那个人了。就好像一个人的容貌外表虽然没有改变,但心却死了,只剩下一具行尸走肉。
夜幕降临。星光没有因为一个人的离去而黯淡分毫,相反,今夜繁星当空,格外闪烁。
陈致远仿佛不知疲倦一般,一寸一寸地找寻着。而窃玉则怔怔地站在一侧,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只是看着。当陈致远将一整片废墟统统翻了一遍,还是一无所得时,终于放弃了。
窃玉望着那个布衣的男子,不过从晌午到夜晚的时间,他却像是苍老了十岁。陈致远踉跄地从废墟中走出来,虚弱的一笑:“瑾萱她果然决绝,甚至连尸身都不肯留给我!”说着,他又指了指地上一堆堆的灰烬,对着少女说道,“你看,我都分不出,哪些是她,哪些是燃尽的木灰。”
“大人……”窃玉刚一开口,就觉得一股温热的液体夺眶而出。从得知瑾萱去世开始,到亲眼看见小院被烧得如此惨烈,她都不曾落泪。如今看见陈致远这般失魂落魄的样子,窃玉终于抑制不住。
陈致远像被抽干了力气,一下瘫坐在地上。他两眼空洞无神,只是从怀中掏出了窃玉给他的琉璃簪,机械地摩挲着,自言自语:“其实,从看到你着人把簪子送回来的时候,我就知道事情不妙。当初送你这簪子,你心中喜欢,却总不肯收下。我告诉你,这是圣上赏给我的御赐之物。圣上说,这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宝物,他把它交给我,是信任我,要我用生命来守护。如果这簪子出现什么差池,我必会为之付出生命的代价!于是我将簪子给了你,告诉你,这就是我的命,我把命,交到你的手里了……”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瑾萱执意要将碧玉琉璃簪送回陈府,还说胡氏才配得上这个簪子。
陈致远就对着小院的废墟,继续说着:“我知道,你为什么要走。钱绅一定用我的名声来要挟你,要你说服我放弃追查他买官的事,对不对?你总是这样,从年轻时开始,就事事为我考虑,从来不想自己。瑾萱,我真的值得你这样相待吗?你把我的‘命’重新归还到我的手中,可是你自己的命,却不要了吗?瑾萱,你可知道,功名利禄,一世清明,与你相比,都不重要……”
窃玉在陈致远身边坐了下来,紧紧地抱着自己的双膝,开口:“夫人她说,她的爱情一点都不伟大,她只是遇到了一个值得她付出的人罢了。”
陈致远轻轻地笑了笑:“看来,瑾萱她很喜欢你,把什么事情都告诉你。我虽不知道你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在她身边,但我知道你是个善良的好姑娘。小连,瑾萱有没有跟你说过,她跟我还有过一个孩子?”
“孩子?”窃玉惊呼,“夫人不曾提起这件事。”
“是啊,我们有过一个孩子,是个女儿。”陈致远说,“她之所以不说,因为那是她无法触及的伤痛。她丈夫过世之后,我帮她洗脱了冤屈,我们二人曾有过一小段美好的时光。后来她留书离开了我,那时她已经怀有身孕。其实她留书出走,我很快就找到了她的行踪。但她既然不想再与我见面,我就没有让她发现。我留下了一个人,隔些时日会过去看看她的情况。我得知她怀有身孕,很是高兴,想着也许孩子生下来,她就会想要重新考虑我们的关系了。可是没有想到,瑾萱生下了我们的女儿,却害怕因为自己是未亡人,败坏我的清誉,也连累女儿日后的名节。她,她竟在孩子满月后,偷偷将女儿送了出去……”
窃玉捂着嘴,轻声惊呼:“夫人她,将你们的女儿送走了?”
陈致远的眼睛一直凝视着废墟,道:“她找了一户人家,夫妇二人很好,家境也不错,有两个儿子,想要一个女儿。瑾萱觉得女儿去了那户人家,会比在她身边过得好。”
“那后来呢?”窃玉连忙问道,既然陈致远安插在瑾萱身边的人告诉他女儿要被送走的事情,陈致远应该不会袖手旁观。
陈致远淡淡地答道:“后来,我去了那户人家,将女儿要了回来。我把她带回府中,养在自己身边,对外只道是领养了一个女儿。只是,这件事瑾萱一直不知道。我有几次都想将事实说出来,又怕瑾萱难过,也怕我现在的夫人伤心。毕竟,岚荫很爱我们的女儿,对她视如己出。只是,瑾萱终究还是没能见尔馨一面……”
窃玉惊得捂住了嘴,原来陈尔馨竟是陈致远与瑾萱的亲生女儿!瑾萱她,究竟是个怎样隐忍的女子?为了陈致远,她真的可以什么都不顾,什么都能舍弃!
夜风夹着凉意,徐徐地吹着,空气里还弥漫着一股烧焦的烟味。窃玉想起早上出门前,瑾萱穿着一袭蜜色蜂蝶图案的长裙,头发挽成整齐的发髻,倚着门框含笑与她挥手道别的情景。难怪近来一病不起的她,精神突然变好,大概就是人们说的回光返照。可是在死之前,夫人都没能见到她心中挂念的人,也不知会不会有遗憾?
就在这时,陈致远重又开口,声音比之刚才,显得有些沙哑:“现在不是沉浸在伤痛中的时候,我一定会彻查买官卖官的事,法办那些恶人,为瑾萱报仇!”说着,他站起身,兀自坚持着,一步一步向前走去。
陈致远从废墟中捧了一把白色的灰烬,装进了自己随身携带的锦囊中,又对窃玉道,“先劳烦你帮我守着瑾萱,最多两日,我一定手刃钱绅那厮!”
陈致远果真说到做到。不过两日,就传来了钱绅与知州买官之事被曝光的消息。后来朝廷派刑部彻查此事,严厉惩治了这次案件中牵涉的所有人,并将钱绅没收家产,关进了死牢,不日问斩。
陈致远在办完这件事的当夜,就回到了小院。他的神色看上去很疲惫,两日的时间就让他清瘦了不知多少。不知为何,窃玉只觉得再见到陈致远时,他已经不是之前的那个人了。就好像一个人的容貌外表虽然没有改变,但心却死了,只剩下一具行尸走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