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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却带着几十个亲卫继续向前奔去,这是要断尾了?可是这个尾巴比身子还大呢?怎么看都像是要逃跑吧。
方志文根本就不理会那些正在向左侧减速转弯的马贼,而是跟宇文伯颜做了一个交叉换位,宇文伯颜的部队继续划着弧线缀在后面放箭,方志文的队伍稍微拐了一下,又缀在了那几十个马贼右后侧不远的地方。
看那架势,不一会就会再次追到射程之内,那马贼头目见跑不掉,干脆减速停了下来,想要回身冲阵,但是方志文对这个家伙似乎有些怨念,决定用放风筝放死他,所以根本就不给他近战的机会,划了个弧线,一阵阵的箭雨过去,将那马贼变成了光杆司令。
“汝等欺人太甚!可敢与我一战!”那马贼头目狠狠的将手里的角弓扔到地上,用的力气不小,居然直接将角弓给摔折了,不知道是愧于自己的一手滥射术,还是对方志文戏耍一般的攻击感到羞辱。
方志文抬起手,身后的部队整齐的停了下来,很快就重新布好阵势,马匹都在剧烈的喘息着,从口鼻中喷出阵阵热气,停下来之后还有些躁动的划着马蹄,看上去整个队伍显得非常的兴奋。
“斗将啊!报个名字,看看值不值得我打一场?”方志文对于与对手战斗,还是有些渴望的,不找到实力相当的或者稍微比自己强的对手,想要进步也很困难啊!
“我一马贼,有什么名字,不敢战就罢了,何必弄这些虚头八脑的说辞来给自己找借口!”
那马贼不知道从哪里拽出来一条铁枪,随着他的话语,那铁枪的枪尖遥遥的指向方志文,马贼头目嘴里虽然不愿意报名,但是他的脸上却隐隐带着傲气,方志文撇了撇嘴,收起手里的落雁弓,从包裹里拿出了噬魂铁矛。
“说得好!战场上本来就不该用嘴来说话,你这个手下败将更加没有说话的权力,不过,拿来练练手还是不错的,哈哈”
方志文打马向侧面跑去,这时宇文伯颜已经收拾掉那些马贼,整个战场上,就只剩下这个孤零零的马贼头目了。
马贼头目看了一眼留在原地一脸戒备的骑兵部队,向着另一侧走去,准备与方志文阵前斗将,或许刚才他还有趁机冲击方志文部属的打算,但是看他们一直都非常戒备,另外一队队伍也汇合了过来,让他以一敌千,而且还有十几二十个将领,他可没有这么狂妄,才打消了这个念头。…,
在一千多双眼睛的注视下,方志文与马贼头目开始对冲,看着马贼头目枪尖上闪烁的红色光芒,显然是在发动战技或者必杀技,方志文没有与他以伤换命的打算,他要正正经经的试试回合战的格斗技能。
红色的枪尖看似缓慢的划了一个圆圈,随着马匹颠簸,这个圆圈一点都不圆滑,反而更像是一个花朵,怪不得叫枪花呢?原来不是刻意的做成这样的,而是被马匹的运动雕琢成这样的。
方志文不用技能,只是将内力灌注到手臂上,蓝白色的矛尖闪电一般的刺向那朵红色枪花的中心,同时手腕微微的用力,准备着根据枪杆传来的触感,决定格挡的方向,眼神却死死的盯住对手的肩膀,随时注意对方变招,不过这么快的速度,除非是真正的高手,想要变招却已经来不及了。
红色的枪尖确实是必杀技,带着锁定的属性,但是格挡是可能的,长矛刺进枪花的中间,在接触枪杆的一瞬间,方志文就必须要准确的判断出自己长矛与对方长枪的相对位置,并且立刻决定格挡的方向,以及作出动作,这一瞬间是真正的电光火石,这就是武将所需要比拼的一个最重要的能力,敏捷!
在双方武器交接的瞬间,从接触的位置、力度,双方都会对对手有个大概的认识,马贼头目的枪一撞到方志文的铁矛,立刻知道自己的力量不如对手,此刻他硬要压住长枪完成‘夺命刺’这个必杀技的可能性很小。那么,他在这一瞬间面临的选择有两个,一个是继续技能,一个是放弃技能寻求变化,只不过,后者对他来说太难了,毕竟对手的力量要比他大,想要以巧破力那需要比对手高明得多才行。
对于方志文来说,交击的瞬间他就知道,对手的力量不如自己,如果对手继续强力执行技能,自己的力量则可以获得一个最大的应力,甚至将对手掀下马去,那么他在这瞬间可以选择也有两个方法,一个选择是稍稍的延迟一下,当对手的力量完全发出之后,自己则逆着这个力量用力的崩出去,另一个选择则是用适度的力量,提前将对手的枪崩开,打开对方的中宫之后,自己的铁矛趁虚而入。
己却带着几十个亲卫继续向前奔去,这是要断尾了?可是这个尾巴比身子还大呢?怎么看都像是要逃跑吧。
方志文根本就不理会那些正在向左侧减速转弯的马贼,而是跟宇文伯颜做了一个交叉换位,宇文伯颜的部队继续划着弧线缀在后面放箭,方志文的队伍稍微拐了一下,又缀在了那几十个马贼右后侧不远的地方。
看那架势,不一会就会再次追到射程之内,那马贼头目见跑不掉,干脆减速停了下来,想要回身冲阵,但是方志文对这个家伙似乎有些怨念,决定用放风筝放死他,所以根本就不给他近战的机会,划了个弧线,一阵阵的箭雨过去,将那马贼变成了光杆司令。
“汝等欺人太甚!可敢与我一战!”那马贼头目狠狠的将手里的角弓扔到地上,用的力气不小,居然直接将角弓给摔折了,不知道是愧于自己的一手滥射术,还是对方志文戏耍一般的攻击感到羞辱。
方志文抬起手,身后的部队整齐的停了下来,很快就重新布好阵势,马匹都在剧烈的喘息着,从口鼻中喷出阵阵热气,停下来之后还有些躁动的划着马蹄,看上去整个队伍显得非常的兴奋。
“斗将啊!报个名字,看看值不值得我打一场?”方志文对于与对手战斗,还是有些渴望的,不找到实力相当的或者稍微比自己强的对手,想要进步也很困难啊!
“我一马贼,有什么名字,不敢战就罢了,何必弄这些虚头八脑的说辞来给自己找借口!”
那马贼不知道从哪里拽出来一条铁枪,随着他的话语,那铁枪的枪尖遥遥的指向方志文,马贼头目嘴里虽然不愿意报名,但是他的脸上却隐隐带着傲气,方志文撇了撇嘴,收起手里的落雁弓,从包裹里拿出了噬魂铁矛。
“说得好!战场上本来就不该用嘴来说话,你这个手下败将更加没有说话的权力,不过,拿来练练手还是不错的,哈哈”
方志文打马向侧面跑去,这时宇文伯颜已经收拾掉那些马贼,整个战场上,就只剩下这个孤零零的马贼头目了。
马贼头目看了一眼留在原地一脸戒备的骑兵部队,向着另一侧走去,准备与方志文阵前斗将,或许刚才他还有趁机冲击方志文部属的打算,但是看他们一直都非常戒备,另外一队队伍也汇合了过来,让他以一敌千,而且还有十几二十个将领,他可没有这么狂妄,才打消了这个念头。…,
在一千多双眼睛的注视下,方志文与马贼头目开始对冲,看着马贼头目枪尖上闪烁的红色光芒,显然是在发动战技或者必杀技,方志文没有与他以伤换命的打算,他要正正经经的试试回合战的格斗技能。
红色的枪尖看似缓慢的划了一个圆圈,随着马匹颠簸,这个圆圈一点都不圆滑,反而更像是一个花朵,怪不得叫枪花呢?原来不是刻意的做成这样的,而是被马匹的运动雕琢成这样的。
方志文不用技能,只是将内力灌注到手臂上,蓝白色的矛尖闪电一般的刺向那朵红色枪花的中心,同时手腕微微的用力,准备着根据枪杆传来的触感,决定格挡的方向,眼神却死死的盯住对手的肩膀,随时注意对方变招,不过这么快的速度,除非是真正的高手,想要变招却已经来不及了。
红色的枪尖确实是必杀技,带着锁定的属性,但是格挡是可能的,长矛刺进枪花的中间,在接触枪杆的一瞬间,方志文就必须要准确的判断出自己长矛与对方长枪的相对位置,并且立刻决定格挡的方向,以及作出动作,这一瞬间是真正的电光火石,这就是武将所需要比拼的一个最重要的能力,敏捷!
在双方武器交接的瞬间,从接触的位置、力度,双方都会对对手有个大概的认识,马贼头目的枪一撞到方志文的铁矛,立刻知道自己的力量不如对手,此刻他硬要压住长枪完成‘夺命刺’这个必杀技的可能性很小。那么,他在这一瞬间面临的选择有两个,一个是继续技能,一个是放弃技能寻求变化,只不过,后者对他来说太难了,毕竟对手的力量要比他大,想要以巧破力那需要比对手高明得多才行。
对于方志文来说,交击的瞬间他就知道,对手的力量不如自己,如果对手继续强力执行技能,自己的力量则可以获得一个最大的应力,甚至将对手掀下马去,那么他在这瞬间可以选择也有两个方法,一个选择是稍稍的延迟一下,当对手的力量完全发出之后,自己则逆着这个力量用力的崩出去,另一个选择则是用适度的力量,提前将对手的枪崩开,打开对方的中宫之后,自己的铁矛趁虚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