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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衣与小龙儿相依为命,对小龙儿自然是了解的,也知道小龙儿跟他爹一样塞了一肚子的心眼,寻常情况下倒吃不了亏,但小龙儿从来不曾离开过她身边,但离开雪狼族的巡视范围,不时有狼群出没,侯爷再是凶猛,对付三两头狼没问题,但如果再多,它又怎么可能分身顾全小龙儿,再说她们中出了内鬼,行踪巳露,蛇侯的人不可能不潜伏附近,种种危险逼在眼前,她又岂能不急?
肖华同样急,但他终究是把得住大局的人,一手握着青衣渗着冷汗的小手,放眼向四周望去,獒无论如何跑不过他和青衣的座下良驹,照着青衣所说的侯爷的速度来算,不会跑得太远。
有风吹过,前方草尖出现杂乱的现象,肖华放开青衣的手,纵马过去,见有一块草坪被反复踏踩过。
青衣跳下马,蹲下身认真辩认,“是侯爷的脚印,但不见诺诺的。”
这片草原草密而厚,如果不是反复踏踩,被风吹得几吹,就再没痕迹。
肖华轻点了点头,“正如你说,它驮着诺诺。”他心思细密,见过侯爷,知道侯爷的体型重量,而之前也见过侯爷奔跑,这里的脚印比侯爷之前的略深了些,可见他此时负重比他见着时要重,由此可以断定小龙儿骑在它身上。
青衣欢喜抬头,“他们果然走的这条路,他们一定在前面。”起身上马,就想往前追去。
“等等。”肖华却没因为这个发现,感到高兴,心情反而沉重起来,“来路上,由于草厚,一直不见脚印,可见诺诺他们是一直前行,没有做任何停留,可这会儿突然停了下来。”
青衣心里突然间罩了层阴影,但不愿往坏处想,“或许是饿了,停下进食。”
肖华摇头,“这里只有脚印,没有大面积的压痕,那狗没有趴下过。”
小龙儿带的是风干的狼肉,肉硬难嚼,就算是獒吃这肉,也要费些精神,自然会趴下,在爪子的帮助下进食。
侯爷的体重长时间趴着,自然会留下压痕,可是这里只有脚印,没有压痕,说明它并没有在此进食。
小龙儿是认准了方向,一直往前的,在这里停留,只有一个可能,有变故。
肖华带马绕着脚印转了一圈,用马鞭往前一指,带马往前奔去,“往这个方向去了。”
青衣忙跟在他身后赶去,往前走了不远,见肖华忽地将马拉住,她随他视线看去,脸色陡然一变,“他们遇上狼了。”
“只有四头狼。”肖华强压心头慌乱,往前望去,远远望见前头血红一片,心脏猛地抽紧,一夹马腹向前急冲面去。
“诺诺。”青衣只觉得天旋地转,跌跌撞撞的滚下马,却地上躺着四头被撕难的狼尸,血肉模糊,她顾不得多看,又向周围寻去。
肖华蹲下身,看过狼爪,又撬开狼嘴,查看狼齿,闭上眼长透了口气,悬在噪子眼上的心总算落了下去,“这侯……咳……侯爷果然了得,竟能力敌四头饿狼,同时保得诺诺周全。”
青衣在附近不见小龙儿的身影,也略为安心,“你如何知道,诺诺没有受伤。”
肖华手中马鞭指着地上凌乱的略小的兽脚印,“这是狼的。”接着指向侯爷的脚印,“这是侯爷的。”又指了指淡淡地小小的脚印,“这是诺诺的,诺诺一直被侯爷护在身后,狼从头到尾没能转到侯爷身后,侯爷用身体拦住诺诺,同时反攻杀了这四头狼,杀了狼,还饱餐了一顿。这狗,真不错。”
他说到这里,忽地一笑,“我们儿子,还顺手牵羊带走两条狼腿。”
青衣这才注意到,其中两条狼少了一条腿,肉是用利器割开的,而关节部位是侯爷用牙咬断的,“诺诺杀了狼,应该接着往燕京方向赶路。”望了望天,担心道:“天快黑了,诺诺不会升火……”侯爷驮着小龙儿,时间长了同样会累,他们不可能一直赶路,一定会找地方宿夜。
望向前方,远远见前头有一片隐约的林子影子,心脏突地一跳,“他一定会在那林子边过夜。”回头对上肖华询问的目光,自觉解释道:“我以前进山打猎,不时会带上诺诺,有时走的远了,也会在外头宿夜,我嫌地上爬虫太多,喜欢在树上过夜。诺诺虽然不会升火,但上树却是会的。下头有侯爷守着,就算天黑,寻常野兽也奈何不了他。”
肖华轻飘飘地睨了青衣一眼,他真不知诺诺摊上这么个闲不住的娘亲,是好事,还是坏事。
如果不是青衣闲得过头,没事带儿子进山打猎,也不能把儿子养成这胆大包天的性子,他也不能这才点年纪就玩离开出走的游戏。
但也正因为这个娘亲的某些癖好,可以影响下一代,比方说她爱爬树,也养得儿子爱爬树。
拜她这个娘亲所赐,他晚上的时候可以呆在树上,免得黑灯瞎火被狼叼去。
青衣瞪了身边这个让她爱极,却又郁闷之极的男人,“都怪你,好端端地来寻我们母子做什么,如果不是你,诺诺也不会离家出走。”
找到老婆孩子天经地义,但小龙儿离家出走,确实与他有关,肖华自觉理亏,不敢回嘴,轻咳了一声,“我们还是上些赶去林子那边看看,如果能就此寻到也就罢了,如果他不在那儿,还得另作打算。”>
青衣与小龙儿相依为命,对小龙儿自然是了解的,也知道小龙儿跟他爹一样塞了一肚子的心眼,寻常情况下倒吃不了亏,但小龙儿从来不曾离开过她身边,但离开雪狼族的巡视范围,不时有狼群出没,侯爷再是凶猛,对付三两头狼没问题,但如果再多,它又怎么可能分身顾全小龙儿,再说她们中出了内鬼,行踪巳露,蛇侯的人不可能不潜伏附近,种种危险逼在眼前,她又岂能不急?
肖华同样急,但他终究是把得住大局的人,一手握着青衣渗着冷汗的小手,放眼向四周望去,獒无论如何跑不过他和青衣的座下良驹,照着青衣所说的侯爷的速度来算,不会跑得太远。
有风吹过,前方草尖出现杂乱的现象,肖华放开青衣的手,纵马过去,见有一块草坪被反复踏踩过。
青衣跳下马,蹲下身认真辩认,“是侯爷的脚印,但不见诺诺的。”
这片草原草密而厚,如果不是反复踏踩,被风吹得几吹,就再没痕迹。
肖华轻点了点头,“正如你说,它驮着诺诺。”他心思细密,见过侯爷,知道侯爷的体型重量,而之前也见过侯爷奔跑,这里的脚印比侯爷之前的略深了些,可见他此时负重比他见着时要重,由此可以断定小龙儿骑在它身上。
青衣欢喜抬头,“他们果然走的这条路,他们一定在前面。”起身上马,就想往前追去。
“等等。”肖华却没因为这个发现,感到高兴,心情反而沉重起来,“来路上,由于草厚,一直不见脚印,可见诺诺他们是一直前行,没有做任何停留,可这会儿突然停了下来。”
青衣心里突然间罩了层阴影,但不愿往坏处想,“或许是饿了,停下进食。”
肖华摇头,“这里只有脚印,没有大面积的压痕,那狗没有趴下过。”
小龙儿带的是风干的狼肉,肉硬难嚼,就算是獒吃这肉,也要费些精神,自然会趴下,在爪子的帮助下进食。
侯爷的体重长时间趴着,自然会留下压痕,可是这里只有脚印,没有压痕,说明它并没有在此进食。
小龙儿是认准了方向,一直往前的,在这里停留,只有一个可能,有变故。
肖华带马绕着脚印转了一圈,用马鞭往前一指,带马往前奔去,“往这个方向去了。”
青衣忙跟在他身后赶去,往前走了不远,见肖华忽地将马拉住,她随他视线看去,脸色陡然一变,“他们遇上狼了。”
“只有四头狼。”肖华强压心头慌乱,往前望去,远远望见前头血红一片,心脏猛地抽紧,一夹马腹向前急冲面去。
“诺诺。”青衣只觉得天旋地转,跌跌撞撞的滚下马,却地上躺着四头被撕难的狼尸,血肉模糊,她顾不得多看,又向周围寻去。
肖华蹲下身,看过狼爪,又撬开狼嘴,查看狼齿,闭上眼长透了口气,悬在噪子眼上的心总算落了下去,“这侯……咳……侯爷果然了得,竟能力敌四头饿狼,同时保得诺诺周全。”
青衣在附近不见小龙儿的身影,也略为安心,“你如何知道,诺诺没有受伤。”
肖华手中马鞭指着地上凌乱的略小的兽脚印,“这是狼的。”接着指向侯爷的脚印,“这是侯爷的。”又指了指淡淡地小小的脚印,“这是诺诺的,诺诺一直被侯爷护在身后,狼从头到尾没能转到侯爷身后,侯爷用身体拦住诺诺,同时反攻杀了这四头狼,杀了狼,还饱餐了一顿。这狗,真不错。”
他说到这里,忽地一笑,“我们儿子,还顺手牵羊带走两条狼腿。”
青衣这才注意到,其中两条狼少了一条腿,肉是用利器割开的,而关节部位是侯爷用牙咬断的,“诺诺杀了狼,应该接着往燕京方向赶路。”望了望天,担心道:“天快黑了,诺诺不会升火……”侯爷驮着小龙儿,时间长了同样会累,他们不可能一直赶路,一定会找地方宿夜。
望向前方,远远见前头有一片隐约的林子影子,心脏突地一跳,“他一定会在那林子边过夜。”回头对上肖华询问的目光,自觉解释道:“我以前进山打猎,不时会带上诺诺,有时走的远了,也会在外头宿夜,我嫌地上爬虫太多,喜欢在树上过夜。诺诺虽然不会升火,但上树却是会的。下头有侯爷守着,就算天黑,寻常野兽也奈何不了他。”
肖华轻飘飘地睨了青衣一眼,他真不知诺诺摊上这么个闲不住的娘亲,是好事,还是坏事。
如果不是青衣闲得过头,没事带儿子进山打猎,也不能把儿子养成这胆大包天的性子,他也不能这才点年纪就玩离开出走的游戏。
但也正因为这个娘亲的某些癖好,可以影响下一代,比方说她爱爬树,也养得儿子爱爬树。
拜她这个娘亲所赐,他晚上的时候可以呆在树上,免得黑灯瞎火被狼叼去。
青衣瞪了身边这个让她爱极,却又郁闷之极的男人,“都怪你,好端端地来寻我们母子做什么,如果不是你,诺诺也不会离家出走。”
找到老婆孩子天经地义,但小龙儿离家出走,确实与他有关,肖华自觉理亏,不敢回嘴,轻咳了一声,“我们还是上些赶去林子那边看看,如果能就此寻到也就罢了,如果他不在那儿,还得另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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