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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打完老虎拳之后,身上出了微微的汗,我觉得要好好计划一下以后的安排了,先去去市区里到处溜达溜达。
毕竟,这段时间是暂时留在这里的,要熟悉一下环境,了解民风,然后找一份工作,稳定下来。
有份工资来养活自己,不可能总是靠黄叔叔接济我吧!我是男人,要自力更生,男儿当自强!
打完猛虎拳后,我就回屋子里简单吃了份早餐,白粥油条作为早餐这是他们村里流传很久的的光荣传统。
早餐过后,坐在院子里休息了一会,伸伸懒腰,可能是离开家里太久了,也太久没有吃过家里的早餐了,所以吃得特别饱,可以用“吃撑”了来形容。
这时,我见到黄叔叔从门口进来,可能他是刚刚出去做完晨运吧!跟他打了声招呼,然后跟他说明了一下。
我要准备出去到处转悠一下,熟悉环境,然后问他“黄叔叔,在哪里才有公交车站点?我想直接去市区”
黄叔叔很震惊地听到我这样的问话,当他听完后摇了摇头,苦笑着“哲小子,虽说咱们村这几年是有点富裕了,在一年前政府本来就是计划在村口建造一个公交车的站点,但是后来由于一些其他的原因,迟迟不能动工,所以,现在还没有公交车来到他们到村口咧…”
他停顿了片刻,继续说道“家里有一辆摩托车,平时上班时骑着去的。今天是周末,我放假,不用摩托车,如果你不嫌弃,要去市区就先开去用吧!钥匙就在车的那里,没有拔出来。”
我嬉皮笑脸地对他黄叔叔说“嘿嘿,怎么会嫌弃呢,这简直就是雪中送炭,感谢你都还来不及呢!”
正准备转身向摩托车那边走去的时候,黄叔叔叫住了我“嘿,别走那么快啊!”
然后左手从口袋里摸出了几百块给我,严肃地说道“这些钱你拿去好好置换几套新的衣服,出去做什么事也不用这么没面子,别给他们上河村的人丢脸…”
我愣住了,仔细一想,不会吧?我这样子真的会给你们丢脸吗?
他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衣着,心里郁闷着:这身迷彩作战服还是很不错的啊!衣服平时洗得挺干净的,就是年代久了点,洗得有点发白,有几处破的地方都缝补起来,挺好看的,再看看自己的鞋子,新的解放鞋!就是回到家了才特意穿新鞋的呢?!他们压根不懂得欣赏,我大人有大量,不跟他们计较那么多。
于是头也不转地向摩托车那个方向走去,还不忘向黄叔叔抛下了一个鄙视的眼神,送他一句话“真没眼光!”
当走到摩托车前,一个拉风的转身就坐在上面,然后双手紧抓着摩托车的方向把,可能太久没有骑过摩托车了,此时挺紧张的挺兴奋的。
我开始着火,这辆车只有脚踏式着火,一踩到底,猛力!车子打着火了,摩托车的发动机头就像野兽一样“咆哮”起来,响彻耳朵,调试了一下功能,这辆车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于除了喇叭不响其他的都响起来。
我向黄叔叔投向幽怨的眼神,嘟囔了一句“这老爷车太牛逼了!”
黄叔叔嘿嘿地笑了一下,眯着眼,仿佛额头上写着“不关我事,我什么也看不到!”
我捏了一下油门,摩托车再次咆哮,但就在此时,哎哟妈,居然熄火了。
关键的时候掉链子,重新把起动杆放下来,退到n档,用脚瞪了一下,连续几次这样的动作,就是打不着火。
我冲着黄叔叔那边喊着“怎么打不着火了?我不会修车啊!”
黄叔叔也觉得纳闷了地说“怎么会这样的啊,平时这车虽然是久了点,但是都没有什么大的毛病,今天怎么怂了?”
黄叔叔也跑过来检查了一下车辆,也查不出是什么问题,他直接说“看来得去村尾找陈鼎松了才能解决这个问题了…”
我疑问地问着“陈鼎松又是哪尊大神?”黄叔叔倒也不嫌麻烦的给我解释。
陈鼎松,以前是个勤奋的小伙子,他从小就跟着他的老爸学修东西,可以说他是这方面的天才,什么都会修。
但是啊,天有不测风云,他老爸是死于一场特别诡异的自杀,警方也查不出是什么原因,只能将它归为普通的刑事案件处理。
从那以后,陈鼎松每天都酗酒,开始颓废了,也开始懒了,成为一具行尸走肉似的。
不过村里的村民如果有需要请求他帮忙,他倒是也不客气,只要管够他的一顿饭,他就过来帮忙。
不说太多了,得赶紧去找他过来,不然等会就会耽误你的时间了…
黄叔叔匆匆地跑出院子门口,然后向村尾的方向跑去,我就无聊着在摩托车旁蹲着,东瞧瞧西望望地检查一下车辆。
一副专家的气派,看能不能碰碰运气,找出毛病纯属巧合地修好这辆车。
“秦哲?”一个女孩子的声音闯入了我的耳朵。
我愣住了,谁会知道他的名字呢?貌似他在这里除了黄叔叔的一家人之外就没有熟悉的人啊,他觉得应该是错觉,出现了幻听,可能是年纪大了,所以继续做自己的事。
片刻,“秦哲!”当听到第二次叫声后,已经确定我没有出现幻听,才缓缓抬起头。
一个女孩映入我的眼帘,她穿着白色高领紧身毛衣、深蓝色牛仔裤、黑白帆布鞋,乌黑的头发瀑布般垂直地披在肩上,脸蛋微微透着淡红,细致乌黑的长发,披于双肩之上,略显柔美,显出一种别样的风采。
感觉由成熟变得可爱,让人... -->>
当我打完老虎拳之后,身上出了微微的汗,我觉得要好好计划一下以后的安排了,先去去市区里到处溜达溜达。
毕竟,这段时间是暂时留在这里的,要熟悉一下环境,了解民风,然后找一份工作,稳定下来。
有份工资来养活自己,不可能总是靠黄叔叔接济我吧!我是男人,要自力更生,男儿当自强!
打完猛虎拳后,我就回屋子里简单吃了份早餐,白粥油条作为早餐这是他们村里流传很久的的光荣传统。
早餐过后,坐在院子里休息了一会,伸伸懒腰,可能是离开家里太久了,也太久没有吃过家里的早餐了,所以吃得特别饱,可以用“吃撑”了来形容。
这时,我见到黄叔叔从门口进来,可能他是刚刚出去做完晨运吧!跟他打了声招呼,然后跟他说明了一下。
我要准备出去到处转悠一下,熟悉环境,然后问他“黄叔叔,在哪里才有公交车站点?我想直接去市区”
黄叔叔很震惊地听到我这样的问话,当他听完后摇了摇头,苦笑着“哲小子,虽说咱们村这几年是有点富裕了,在一年前政府本来就是计划在村口建造一个公交车的站点,但是后来由于一些其他的原因,迟迟不能动工,所以,现在还没有公交车来到他们到村口咧…”
他停顿了片刻,继续说道“家里有一辆摩托车,平时上班时骑着去的。今天是周末,我放假,不用摩托车,如果你不嫌弃,要去市区就先开去用吧!钥匙就在车的那里,没有拔出来。”
我嬉皮笑脸地对他黄叔叔说“嘿嘿,怎么会嫌弃呢,这简直就是雪中送炭,感谢你都还来不及呢!”
正准备转身向摩托车那边走去的时候,黄叔叔叫住了我“嘿,别走那么快啊!”
然后左手从口袋里摸出了几百块给我,严肃地说道“这些钱你拿去好好置换几套新的衣服,出去做什么事也不用这么没面子,别给他们上河村的人丢脸…”
我愣住了,仔细一想,不会吧?我这样子真的会给你们丢脸吗?
他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衣着,心里郁闷着:这身迷彩作战服还是很不错的啊!衣服平时洗得挺干净的,就是年代久了点,洗得有点发白,有几处破的地方都缝补起来,挺好看的,再看看自己的鞋子,新的解放鞋!就是回到家了才特意穿新鞋的呢?!他们压根不懂得欣赏,我大人有大量,不跟他们计较那么多。
于是头也不转地向摩托车那个方向走去,还不忘向黄叔叔抛下了一个鄙视的眼神,送他一句话“真没眼光!”
当走到摩托车前,一个拉风的转身就坐在上面,然后双手紧抓着摩托车的方向把,可能太久没有骑过摩托车了,此时挺紧张的挺兴奋的。
我开始着火,这辆车只有脚踏式着火,一踩到底,猛力!车子打着火了,摩托车的发动机头就像野兽一样“咆哮”起来,响彻耳朵,调试了一下功能,这辆车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于除了喇叭不响其他的都响起来。
我向黄叔叔投向幽怨的眼神,嘟囔了一句“这老爷车太牛逼了!”
黄叔叔嘿嘿地笑了一下,眯着眼,仿佛额头上写着“不关我事,我什么也看不到!”
我捏了一下油门,摩托车再次咆哮,但就在此时,哎哟妈,居然熄火了。
关键的时候掉链子,重新把起动杆放下来,退到n档,用脚瞪了一下,连续几次这样的动作,就是打不着火。
我冲着黄叔叔那边喊着“怎么打不着火了?我不会修车啊!”
黄叔叔也觉得纳闷了地说“怎么会这样的啊,平时这车虽然是久了点,但是都没有什么大的毛病,今天怎么怂了?”
黄叔叔也跑过来检查了一下车辆,也查不出是什么问题,他直接说“看来得去村尾找陈鼎松了才能解决这个问题了…”
我疑问地问着“陈鼎松又是哪尊大神?”黄叔叔倒也不嫌麻烦的给我解释。
陈鼎松,以前是个勤奋的小伙子,他从小就跟着他的老爸学修东西,可以说他是这方面的天才,什么都会修。
但是啊,天有不测风云,他老爸是死于一场特别诡异的自杀,警方也查不出是什么原因,只能将它归为普通的刑事案件处理。
从那以后,陈鼎松每天都酗酒,开始颓废了,也开始懒了,成为一具行尸走肉似的。
不过村里的村民如果有需要请求他帮忙,他倒是也不客气,只要管够他的一顿饭,他就过来帮忙。
不说太多了,得赶紧去找他过来,不然等会就会耽误你的时间了…
黄叔叔匆匆地跑出院子门口,然后向村尾的方向跑去,我就无聊着在摩托车旁蹲着,东瞧瞧西望望地检查一下车辆。
一副专家的气派,看能不能碰碰运气,找出毛病纯属巧合地修好这辆车。
“秦哲?”一个女孩子的声音闯入了我的耳朵。
我愣住了,谁会知道他的名字呢?貌似他在这里除了黄叔叔的一家人之外就没有熟悉的人啊,他觉得应该是错觉,出现了幻听,可能是年纪大了,所以继续做自己的事。
片刻,“秦哲!”当听到第二次叫声后,已经确定我没有出现幻听,才缓缓抬起头。
一个女孩映入我的眼帘,她穿着白色高领紧身毛衣、深蓝色牛仔裤、黑白帆布鞋,乌黑的头发瀑布般垂直地披在肩上,脸蛋微微透着淡红,细致乌黑的长发,披于双肩之上,略显柔美,显出一种别样的风采。
感觉由成熟变得可爱,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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