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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一箭射出去的时候,
并没有想到对面这人,
将会成为春秋第一位霸主。
这位死里逃生的人,
就是后来的齐桓公。
管仲相齐
管仲一箭射出去的时候,并没有想到对面这人,将会成为春秋第一位霸主。
那人自己,当然也没想到。
还好,射中的是衣带钩。[1]
被射中衣带钩的人叫小白,也就是后来的齐桓公,当时是齐国的公子,齐襄公的弟弟。齐,跟鲁、卫一样,也是周代最早的封国,姜姓,始封之君是姜太公。从姜太公传到齐襄公,便已经是春秋。
襄公是个荒唐的家伙,跟妹妹很早就有了性关系。后来妹妹嫁到鲁国,史称文姜,丈夫是鲁桓公。十五年后,桓公携文姜访齐,兄妹二人居然再次上床。[2]忍无可忍的桓公痛骂了文姜,文姜则一状告到哥哥兼情人齐襄公那里。襄公则竟然罔顾伦理道德和国际关系,派人谋杀了既是妹夫又是友邦元首的桓公,然后杀掉犯罪嫌疑人了事。[3]
这件事情的荒唐,不言而喻。齐国的霸道,鲁国的尴尬,也不言而喻。事实上,桓公被杀后,鲁国向齐国提出的外交诉求,也只是惩办凶手,并不敢追究齐襄公的责任。相反,没有了鲁桓公这个障碍,齐襄公跟鲁文姜的乱伦,更加肆无忌惮。他们的幽会,载入史册的就有六次。甚至桓公尸骨未寒,庄公即位不久,文姜就跑回齐国去跟情郎哥哥做ài,根本不顾鲁国的体面。可见当时的齐国已相当强势。鲁国除了忍气吞声,并不能有什么主张。[4]
只不过,鲁人没有想到,原本就在黄河下游称霸一方的齐,竟会在襄公之后成为称霸天下的超级大国。
这得归功于管仲。
后来担任齐相的管仲,原本是齐襄公弟弟公子纠的师傅。子纠的师傅还有召忽,小白的师傅则是鲍叔牙。子纠和小白是兄弟,管仲和鲍叔牙是朋友。鲍叔牙早就看出襄公做事荒唐,齐国必有内乱,便提前护送小白去了莒国,纠则在内乱后逃到了鲁国。
鲁庄公八年(前686)十一月七日,齐襄公被堂弟公孙无知谋杀。第二年春,篡位的公孙无知也被国人杀死,齐国出现权力真空。于是,鲍叔牙陪着小白,召忽和管仲护着子纠,回国争夺君位。管仲那一箭,就是他和小白狭路相逢时射出的。
君位之争的结果,是子纠失败被杀,召忽殉主自杀,都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小白胜出,回国即位,后来被称为齐桓公。齐国进入了新的时代。
齐桓公可不像他的妹夫鲁桓公。鲁桓公窝囊,齐桓公雄霸。他不但不记管仲那一箭之仇,反倒委以重任。管仲也不负厚望,在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四个方面厉行改革,终于让齐大国崛起,一举成就了桓公的霸业。[5]
那么,管仲的霸术是什么?
军政一体。
管仲的政治策略,是先安内后攘外,先定国后称霸。治国方略,则是全国一盘棋,先区分士农工商,再区分国都郊野。国都住士和工商,郊野住农。但无论是士,还是农工商,都必须严格按照行业和身份居住,不能杂居,也不能迁徙和变更职业。这可能是中国最早的户籍制度,还是最严厉和最不讲理的。
住在郊野的农民三十家为一邑,每邑设一有司。十邑为一卒,每卒设一卒帅。十卒为一乡,每乡设一乡帅。三乡为一县,每县设一县帅。十县为一属,每属一位大夫,一位属正。属的下级是县,县的下级是乡,乡的下级是卒,卒的下级是邑。邑,是最基层的政权。邑由有司管理,向卒帅负责;卒由卒帅管理,向乡帅负责;乡由乡帅管理,向县帅负责;县由县帅管理,向属大夫负责。属由大夫管理,属正监理,直接向国君负责。全国五属,五位属正,五位属大夫,是国君的问责对象。属管县,县管乡,乡管卒,卒管邑,一个中央集权层层问责的金字塔管理体系,便建立起来了。
国都则分成二十一个乡。其中六个安置工人和商人,叫“工商之乡”。另外十五个住士人,叫“士乡”。士乡五家为一轨,十轨为一里,四里为一连,十连为一乡。这十五个士乡,国君和两位上卿(国子、高子)各管五乡。他们的问责对象,是乡大夫。每乡一个,共十五个。
国君和国子、高子管理的十五个乡,都是士人之乡,所以每家要出一个人当兵。当兵在春秋,是士人的义务,也是士人的权利,甚至是他们的特权,堪称责无旁贷。因此士乡的行政建制,很容易就能变成军事编制:五家为轨,五个战士,这就是伍,伍长即轨长。十轨为一里,五十个战士,这就是小戎(战斗队),戎长(队长)即里有司。四里为一连,二百个战士,这就是卒,卒长即连长。十连为一乡,两千个战士,这就是旅,旅长即乡大夫。五乡一万个战士,这就是军。十五个乡三万战士,这就是三军。三军军长,就是国君、国子、高子。国君将中军,国子将上军,高子将下军。国君和两位上卿,既是十五个士乡的最高行政长官,也是来自这十五个乡之三军将士的最高军事长官。
这就叫“作内政而寄军令”,是管仲最重要的政策。按照这个军政一体的制度,卒伍一级的小部队在居民区内便可训练,军旅一级的大部队在城郊之外便可集结。何况管仲还规定,士人一旦划定居住范围,就不准迁徙。邻里之间,更必须守护相望,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管仲认为,由此人与人相伴,家与家相依,打起仗来,就不但不会行伍错乱,而且能保证同仇敌忾。难怪管仲不无得意地对桓公说:君上以此精兵三万横行天下,请问哪个能够阻拦?[6]
显然,这是一种保甲制度,也是一种军国主义,是不折不扣的霸道。尤其是不准人民自由迁徙和变更职业,很明显是在侵犯人权。但桓公既然要成就霸业,当然只能讲霸道。人道也好,王道也罢,都只能束之高阁。至于如何发展经济,充实战备,开展外交,便都不过技术问题。
尊王与攘夷
解决技术性问题,管仲有的是办法。
没错,管仲确实是管理天才和治国高手。他的方案,差不多都是统筹兼顾的。比如春秋两季的狩猎,就既补充了给养,又训练了军队,岂非一举两得?
刑法的改革也如此。为了解决兵甲不足的问题,管仲制定了“兵器赎罪”的法律条款,价码是:重罪,一副犀牛皮盔甲,一柄戟;轻罪,一副普通牛皮盔甲,一柄戟;小罪,罚款;打官司,诉讼费为一束箭。[7]
这可真是官民两利。以前,重罪要判死刑,轻罪要砍手脚,小罪要挨鞭子。现在,只要购买或打造兵器就可以赎罪,国家则充实了兵备,节省了军费。更何况,尽可能地减少杀人和动刑,还能博得仁慈和王道的美誉,岂非名利双收?
经济改革的要点,也在富国强兵。最重要的措施,是由国家统治经济。比方说,改革税制,免除关税,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盐铁管理,实行盐铁专营,增加国库收入;铸造统一钱币,对市场和物价进行宏观调控。当然,管仲也毫不客气地宣布国家对矿山、森林、湖泊、海洋的垄断。但,他并不主张创办国营盐场或国营铁厂。他的政策是国有民营。生产和销售是民间的事,国家的权力和职能是垄断资源,控制价格,甚至为了控制价格而控制产量。[8]
也许,唯独一个行业有“国企”,这就是色情业。有学者认为,管仲很可能是“国营妓院”的创始人。齐国的妓院叫“女闾”,分为七个门市部,每个门市部妓女百人。开设的时间,据说比古希腊的梭伦还早了五十年。不过,梭伦的目的,主要是解决性需求和减少性犯罪;管仲的目的,则可能是增加国库收入,笼络天下人才,甚至招待各国使节。总之,此例一开,诸侯纷纷仿效。难怪燕太子丹能“美女恣荆轲所欲”了,没准他自己就是“妈妈桑”。[9]
当然,国际关系并不能靠妓女来摆平。管仲的策略,是“以恩惠换拥戴,以土地换和平”。具体地说,就是将过去齐国侵占的城邑归还各国,再加上频繁的请客送礼。据说,这样做的效果是“四邻大亲”。[10]
管仲认为,有了经济、军事和外交的条件,齐国就可以出兵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也出威望。做江湖老大,当国际警察,不出兵是不行的。不教训几个调皮捣蛋的家伙,也是不行的。攻打的对象,当然首先是弱国。如果那邦国既弱小又不听话,更好。但公开的说法,则是“择天下之甚淫乱者而先征之”。这样的罪名,当然并不难找。[11]
师出必须有名。要想成就霸业,比霸术更重要的,是霸道,是政治纲领和政治主张。
那么,管仲打出的旗号又是什么?
尊王攘夷。
实际上,尊王和攘夷,原本是同一件事。因为王室不尊,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夷狄太强。起先最强悍的是犬戎,他们在商代叫鬼方。西周灭亡,就因为犬戎攻陷镐京,追杀幽王于骊山之下。定都洛阳的平王无力收回失地,便把沦陷区封给他的一位西垂大夫。这位大夫也不辱使命,果然收回王畿的西半,并把那里变成了秦国。他自己,则成为秦国的第一任国君,是为秦襄公。
这件事情对中原各国的刺激,是相当大的。这些国家大都是夏商周之后,自称夏、诸夏,也称华、华夏。华,就是光,也是美;夏,就是大,也是雅。华夏,就意味着文明;夷狄,则意味着野蛮。文明人,是羞与野蛮人为伍的,更不要说甘拜下风。攘夷,应是华夏诸国的共同愿望。
何况进入东周后,夷狄屡屡进犯,诸夏不堪其扰,只不过入侵者不是戎,是狄。据统计,公元前662年至公元前595年间,受狄人之侵略者,齐七次,卫六次,晋五次,鲁两次,邢、宋、温、郑、周各一次。受害最甚的是卫,被迫两次迁都。次为邢,迁都一次。周也惨,成周沦陷,天子出逃。后来卫和邢,都靠齐桓公出手相救,才幸免于亡国。周襄王则靠晋文公出手相救,才得以复国。[12]
霸主的意义,这样一说就很清楚。
事实上齐桓和晋文这两代霸主,最受后世肯定的就是攘夷。比如孔子的学生子路和子贡,都曾问过同一个问题:齐桓公逼鲁国杀了公子纠,纠的一位师傅召忽殉主自杀,同为师傅的管仲不但不死,还转变立场去辅佐桓公,这个人不仁吧?孔子却斩钉截铁地回答:当然仁!当然仁!如果没有管仲,我们都会披头散发,衣襟往左边开,变成野蛮人了![13]
孔夫子说得并不错。没有齐桓和晋文,我们民族的历史确实可能会重写,尽管重写也未必就一定不好。但在孔子看来,维护华夏文明比忠于某个君主重要,则可以肯定。
总之,攘夷在当时,是华夏各国的政治需要,也是文化需要。因此,霸主的横空出世,是顺应潮流的。就连秦穆公,之所以成为“春秋五霸”的候选人之一,恐怕就因为他最终完成了对犬戎的征服。
攘夷就要尊王。只有把周天王的旗帜高高举起,诸夏内部才能团结。内部团结,才能一致对外。因此,华夏各国虽然心怀鬼胎互不相让,但没有一个人胆敢反对尊王。齐桓公称霸的葵丘之会,晋文公称霸的践土之盟,先后两位霸主对天子也都极尽恭敬之礼。结果,霸权时代的周王原本实力尽丧,表面上反倒威风八面,人五人六,出尽风头。
这真是太具戏剧性了。
但更戏剧性的,则还是一个蛮夷之邦在南方悄然崛起,并加入到争霸中原的行列里来。
这个蛮夷之邦,就是楚。
蛮夷之邦:楚
楚人是蛮夷吗?
好像是。
蛮夷,是相对于中国而言的。中国,就是中央之国,或中原之国。本中华史第三卷《奠基者》说过,当时人们的世界观,是天圆地方。半球形的天扣在正方形的地上,叫“普天之下”,简称“天下”。正方形的上下左右,是四个海,东西南北各一个,叫“四海”。人类居住的地,在四个海的当中,叫“四海之内”,简称“海内”。海内或天下的正当中,叫“中国”,即天下或四海之中的邦国。住在中国的,是诸夏或诸华,即华夏。东西南北的“非华夏民族”,细分则东曰夷,南曰蛮,西曰戎,北曰狄;统称则叫夷,或蛮夷,或夷狄。所谓“攘夷”,便包括了东夷、南蛮、西戎、北狄。
华夏与蛮夷或夷狄,差别主要在生活方式。按照《礼记·王制》的说法,东夷和南蛮“不火食”,即不吃熟食,生吞活剥;西戎和北狄“不粒食”,即不吃粮食,只吃肉类。至于服饰,东夷“被发文身”(被读如披,意思也是披),即披头散发,身上刺青;南蛮“雕题交趾”,即额头刺青,光着脚丫;西戎“被发衣皮”,即披头散发,不穿丝绸或麻布,披兽皮;北狄“衣羽毛穴居”,也是不穿丝绸或麻布,还住在洞穴里。其实还有吴和越,是“断发文身,裸以为饰”,即剪断头发,身上刺青,不穿衣服。[14]
显然,华夏与非华夏民族的差异,是文化的。但在当时“中国人”眼里,却等于开化和不开化,文明和野蛮。
这并非没有道理。
事实上,用火、农耕、养蚕业和纺织业,都意味着生产力的进步。用火则熟食,农耕则粒食,养蚕则衣帛,纺织则衣布。因此,茹毛饮血,不吃粮食,不穿衣服,身披兽皮,不会盖房子,都是落后的表现。至于文身和刺青,则是原始时代的风气。所谓“被发文身,以像麟虫”,正说明这些民族还停留在生殖崇拜或图腾崇拜阶段,没有跨入文明的门槛。[15]
文明是对野蛮的镇压,而这种进步是要有标志的。对于华夏民族来说,这个标志就是束发。因为对头发的约束,即意味着对自己的约束,而且是道德的约束。因此,断发和披发,都是不文明的,甚至不道德。赤身裸体和刺青文身,也如此。因为要显露刺青和文身,就不能穿衣服;而如果一丝不挂,暴露无遗,则体面何在,体统何存?
蛮夷,岂非不开化的野蛮人?
于是一种文化上的优越感,便在华夏民族心中油然而生。正是这种文化优越感,让中原诸夏以居高临下的态度看待周边民族,包括蔑视楚。
楚人的来历,现在已经说不清了。所谓“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高阳”,是靠不住的。司马迁自己,也说他们“或在中国,或在蛮夷,弗能纪其世”。比较靠得住的,是楚人的先君熊绎带兵参加了武王伐纣的战争,被封在“楚蛮”,号称“楚子”。子,未必就是子爵,反倒可能是“蛮夷之君”的意思。事实上《春秋》一书中,蛮夷或夷狄的酋长或国君,可是一律都称为“子”的。
由此可见,楚人虽然在西周初年就与中国发生关系,却并不被看作诸夏。楚人自己,也以蛮夷自居。楚的国君熊渠和熊通,就公开说“我蛮夷也”。他们这样说,目的是要称王。因为华夏各国的国君,只能称公称侯。能称王的,只有周天子。于是熊渠便说“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意思也很清楚:我们楚人既然是蛮夷,凭什么要按照你们中国的规矩来?熊通则更不客气,干脆自称武王,公然与周人的祖宗平起平坐,完全不把天下共主放在眼里。[16]
这样看,尊王攘夷,楚也是重点打击对象。他们来争霸,岂非天大的笑话?
可惜这是事实。
我们知道,所谓“春秋五霸”,历来就有各种说法。但无论哪种说法,都有齐桓公、晋文公和楚庄王。可见楚为春秋时期的霸主国,并无争议。实际上春秋刚刚开始,中原诸夏就已经感到了楚国的威胁。为此,郑国和蔡国在邓(疑在今河南漯河市境内)举行了盟会。这时的郑君是庄公。以郑庄公之强,尚且惧楚如此,其他诸夏可想而知。[17]
郑庄公的恐惧是有道理的。因为这时的楚君,正是自称武王的熊通。这时的楚国,则正蒸蒸日上。他们早已控制了汉水流域和长江中游,视周边小国和蛮族部落为盘中餐、囊中物,对中原沃土也垂涎三尺,觊觎已久。武王在世时,汉水沿岸姬姓诸国便被楚人吞并已尽。他的儿子文王继位后定都郢城(今湖北荆州市),又先后灭掉申国(姜姓,在今河南南阳市)、邓国(曼姓,在今湖北襄阳市)、息国(姬姓,在今河南息县),征服蔡国(姬姓,此时在今河南上蔡县),把势力范围扩大到了郑国的家门口。
楚人似乎也不放过郑国,因为郑国是中原的枢纽和门户。于是,从文王到成王,楚人五次伐郑,非逼得他们跟自己亲善不可。最后一次,郑文公几乎就要扛不住了,打算向楚国投降。想当年,郑庄公与蔡国结盟,就是为了对付楚国。现在蔡国成了楚人的马前卒,他们还能依靠谁?
齐桓公。
不战而霸
郑国遭楚攻击两三个月后,齐桓公出... -->>
管仲一箭射出去的时候,
并没有想到对面这人,
将会成为春秋第一位霸主。
这位死里逃生的人,
就是后来的齐桓公。
管仲相齐
管仲一箭射出去的时候,并没有想到对面这人,将会成为春秋第一位霸主。
那人自己,当然也没想到。
还好,射中的是衣带钩。[1]
被射中衣带钩的人叫小白,也就是后来的齐桓公,当时是齐国的公子,齐襄公的弟弟。齐,跟鲁、卫一样,也是周代最早的封国,姜姓,始封之君是姜太公。从姜太公传到齐襄公,便已经是春秋。
襄公是个荒唐的家伙,跟妹妹很早就有了性关系。后来妹妹嫁到鲁国,史称文姜,丈夫是鲁桓公。十五年后,桓公携文姜访齐,兄妹二人居然再次上床。[2]忍无可忍的桓公痛骂了文姜,文姜则一状告到哥哥兼情人齐襄公那里。襄公则竟然罔顾伦理道德和国际关系,派人谋杀了既是妹夫又是友邦元首的桓公,然后杀掉犯罪嫌疑人了事。[3]
这件事情的荒唐,不言而喻。齐国的霸道,鲁国的尴尬,也不言而喻。事实上,桓公被杀后,鲁国向齐国提出的外交诉求,也只是惩办凶手,并不敢追究齐襄公的责任。相反,没有了鲁桓公这个障碍,齐襄公跟鲁文姜的乱伦,更加肆无忌惮。他们的幽会,载入史册的就有六次。甚至桓公尸骨未寒,庄公即位不久,文姜就跑回齐国去跟情郎哥哥做ài,根本不顾鲁国的体面。可见当时的齐国已相当强势。鲁国除了忍气吞声,并不能有什么主张。[4]
只不过,鲁人没有想到,原本就在黄河下游称霸一方的齐,竟会在襄公之后成为称霸天下的超级大国。
这得归功于管仲。
后来担任齐相的管仲,原本是齐襄公弟弟公子纠的师傅。子纠的师傅还有召忽,小白的师傅则是鲍叔牙。子纠和小白是兄弟,管仲和鲍叔牙是朋友。鲍叔牙早就看出襄公做事荒唐,齐国必有内乱,便提前护送小白去了莒国,纠则在内乱后逃到了鲁国。
鲁庄公八年(前686)十一月七日,齐襄公被堂弟公孙无知谋杀。第二年春,篡位的公孙无知也被国人杀死,齐国出现权力真空。于是,鲍叔牙陪着小白,召忽和管仲护着子纠,回国争夺君位。管仲那一箭,就是他和小白狭路相逢时射出的。
君位之争的结果,是子纠失败被杀,召忽殉主自杀,都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小白胜出,回国即位,后来被称为齐桓公。齐国进入了新的时代。
齐桓公可不像他的妹夫鲁桓公。鲁桓公窝囊,齐桓公雄霸。他不但不记管仲那一箭之仇,反倒委以重任。管仲也不负厚望,在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四个方面厉行改革,终于让齐大国崛起,一举成就了桓公的霸业。[5]
那么,管仲的霸术是什么?
军政一体。
管仲的政治策略,是先安内后攘外,先定国后称霸。治国方略,则是全国一盘棋,先区分士农工商,再区分国都郊野。国都住士和工商,郊野住农。但无论是士,还是农工商,都必须严格按照行业和身份居住,不能杂居,也不能迁徙和变更职业。这可能是中国最早的户籍制度,还是最严厉和最不讲理的。
住在郊野的农民三十家为一邑,每邑设一有司。十邑为一卒,每卒设一卒帅。十卒为一乡,每乡设一乡帅。三乡为一县,每县设一县帅。十县为一属,每属一位大夫,一位属正。属的下级是县,县的下级是乡,乡的下级是卒,卒的下级是邑。邑,是最基层的政权。邑由有司管理,向卒帅负责;卒由卒帅管理,向乡帅负责;乡由乡帅管理,向县帅负责;县由县帅管理,向属大夫负责。属由大夫管理,属正监理,直接向国君负责。全国五属,五位属正,五位属大夫,是国君的问责对象。属管县,县管乡,乡管卒,卒管邑,一个中央集权层层问责的金字塔管理体系,便建立起来了。
国都则分成二十一个乡。其中六个安置工人和商人,叫“工商之乡”。另外十五个住士人,叫“士乡”。士乡五家为一轨,十轨为一里,四里为一连,十连为一乡。这十五个士乡,国君和两位上卿(国子、高子)各管五乡。他们的问责对象,是乡大夫。每乡一个,共十五个。
国君和国子、高子管理的十五个乡,都是士人之乡,所以每家要出一个人当兵。当兵在春秋,是士人的义务,也是士人的权利,甚至是他们的特权,堪称责无旁贷。因此士乡的行政建制,很容易就能变成军事编制:五家为轨,五个战士,这就是伍,伍长即轨长。十轨为一里,五十个战士,这就是小戎(战斗队),戎长(队长)即里有司。四里为一连,二百个战士,这就是卒,卒长即连长。十连为一乡,两千个战士,这就是旅,旅长即乡大夫。五乡一万个战士,这就是军。十五个乡三万战士,这就是三军。三军军长,就是国君、国子、高子。国君将中军,国子将上军,高子将下军。国君和两位上卿,既是十五个士乡的最高行政长官,也是来自这十五个乡之三军将士的最高军事长官。
这就叫“作内政而寄军令”,是管仲最重要的政策。按照这个军政一体的制度,卒伍一级的小部队在居民区内便可训练,军旅一级的大部队在城郊之外便可集结。何况管仲还规定,士人一旦划定居住范围,就不准迁徙。邻里之间,更必须守护相望,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管仲认为,由此人与人相伴,家与家相依,打起仗来,就不但不会行伍错乱,而且能保证同仇敌忾。难怪管仲不无得意地对桓公说:君上以此精兵三万横行天下,请问哪个能够阻拦?[6]
显然,这是一种保甲制度,也是一种军国主义,是不折不扣的霸道。尤其是不准人民自由迁徙和变更职业,很明显是在侵犯人权。但桓公既然要成就霸业,当然只能讲霸道。人道也好,王道也罢,都只能束之高阁。至于如何发展经济,充实战备,开展外交,便都不过技术问题。
尊王与攘夷
解决技术性问题,管仲有的是办法。
没错,管仲确实是管理天才和治国高手。他的方案,差不多都是统筹兼顾的。比如春秋两季的狩猎,就既补充了给养,又训练了军队,岂非一举两得?
刑法的改革也如此。为了解决兵甲不足的问题,管仲制定了“兵器赎罪”的法律条款,价码是:重罪,一副犀牛皮盔甲,一柄戟;轻罪,一副普通牛皮盔甲,一柄戟;小罪,罚款;打官司,诉讼费为一束箭。[7]
这可真是官民两利。以前,重罪要判死刑,轻罪要砍手脚,小罪要挨鞭子。现在,只要购买或打造兵器就可以赎罪,国家则充实了兵备,节省了军费。更何况,尽可能地减少杀人和动刑,还能博得仁慈和王道的美誉,岂非名利双收?
经济改革的要点,也在富国强兵。最重要的措施,是由国家统治经济。比方说,改革税制,免除关税,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盐铁管理,实行盐铁专营,增加国库收入;铸造统一钱币,对市场和物价进行宏观调控。当然,管仲也毫不客气地宣布国家对矿山、森林、湖泊、海洋的垄断。但,他并不主张创办国营盐场或国营铁厂。他的政策是国有民营。生产和销售是民间的事,国家的权力和职能是垄断资源,控制价格,甚至为了控制价格而控制产量。[8]
也许,唯独一个行业有“国企”,这就是色情业。有学者认为,管仲很可能是“国营妓院”的创始人。齐国的妓院叫“女闾”,分为七个门市部,每个门市部妓女百人。开设的时间,据说比古希腊的梭伦还早了五十年。不过,梭伦的目的,主要是解决性需求和减少性犯罪;管仲的目的,则可能是增加国库收入,笼络天下人才,甚至招待各国使节。总之,此例一开,诸侯纷纷仿效。难怪燕太子丹能“美女恣荆轲所欲”了,没准他自己就是“妈妈桑”。[9]
当然,国际关系并不能靠妓女来摆平。管仲的策略,是“以恩惠换拥戴,以土地换和平”。具体地说,就是将过去齐国侵占的城邑归还各国,再加上频繁的请客送礼。据说,这样做的效果是“四邻大亲”。[10]
管仲认为,有了经济、军事和外交的条件,齐国就可以出兵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也出威望。做江湖老大,当国际警察,不出兵是不行的。不教训几个调皮捣蛋的家伙,也是不行的。攻打的对象,当然首先是弱国。如果那邦国既弱小又不听话,更好。但公开的说法,则是“择天下之甚淫乱者而先征之”。这样的罪名,当然并不难找。[11]
师出必须有名。要想成就霸业,比霸术更重要的,是霸道,是政治纲领和政治主张。
那么,管仲打出的旗号又是什么?
尊王攘夷。
实际上,尊王和攘夷,原本是同一件事。因为王室不尊,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夷狄太强。起先最强悍的是犬戎,他们在商代叫鬼方。西周灭亡,就因为犬戎攻陷镐京,追杀幽王于骊山之下。定都洛阳的平王无力收回失地,便把沦陷区封给他的一位西垂大夫。这位大夫也不辱使命,果然收回王畿的西半,并把那里变成了秦国。他自己,则成为秦国的第一任国君,是为秦襄公。
这件事情对中原各国的刺激,是相当大的。这些国家大都是夏商周之后,自称夏、诸夏,也称华、华夏。华,就是光,也是美;夏,就是大,也是雅。华夏,就意味着文明;夷狄,则意味着野蛮。文明人,是羞与野蛮人为伍的,更不要说甘拜下风。攘夷,应是华夏诸国的共同愿望。
何况进入东周后,夷狄屡屡进犯,诸夏不堪其扰,只不过入侵者不是戎,是狄。据统计,公元前662年至公元前595年间,受狄人之侵略者,齐七次,卫六次,晋五次,鲁两次,邢、宋、温、郑、周各一次。受害最甚的是卫,被迫两次迁都。次为邢,迁都一次。周也惨,成周沦陷,天子出逃。后来卫和邢,都靠齐桓公出手相救,才幸免于亡国。周襄王则靠晋文公出手相救,才得以复国。[12]
霸主的意义,这样一说就很清楚。
事实上齐桓和晋文这两代霸主,最受后世肯定的就是攘夷。比如孔子的学生子路和子贡,都曾问过同一个问题:齐桓公逼鲁国杀了公子纠,纠的一位师傅召忽殉主自杀,同为师傅的管仲不但不死,还转变立场去辅佐桓公,这个人不仁吧?孔子却斩钉截铁地回答:当然仁!当然仁!如果没有管仲,我们都会披头散发,衣襟往左边开,变成野蛮人了![13]
孔夫子说得并不错。没有齐桓和晋文,我们民族的历史确实可能会重写,尽管重写也未必就一定不好。但在孔子看来,维护华夏文明比忠于某个君主重要,则可以肯定。
总之,攘夷在当时,是华夏各国的政治需要,也是文化需要。因此,霸主的横空出世,是顺应潮流的。就连秦穆公,之所以成为“春秋五霸”的候选人之一,恐怕就因为他最终完成了对犬戎的征服。
攘夷就要尊王。只有把周天王的旗帜高高举起,诸夏内部才能团结。内部团结,才能一致对外。因此,华夏各国虽然心怀鬼胎互不相让,但没有一个人胆敢反对尊王。齐桓公称霸的葵丘之会,晋文公称霸的践土之盟,先后两位霸主对天子也都极尽恭敬之礼。结果,霸权时代的周王原本实力尽丧,表面上反倒威风八面,人五人六,出尽风头。
这真是太具戏剧性了。
但更戏剧性的,则还是一个蛮夷之邦在南方悄然崛起,并加入到争霸中原的行列里来。
这个蛮夷之邦,就是楚。
蛮夷之邦:楚
楚人是蛮夷吗?
好像是。
蛮夷,是相对于中国而言的。中国,就是中央之国,或中原之国。本中华史第三卷《奠基者》说过,当时人们的世界观,是天圆地方。半球形的天扣在正方形的地上,叫“普天之下”,简称“天下”。正方形的上下左右,是四个海,东西南北各一个,叫“四海”。人类居住的地,在四个海的当中,叫“四海之内”,简称“海内”。海内或天下的正当中,叫“中国”,即天下或四海之中的邦国。住在中国的,是诸夏或诸华,即华夏。东西南北的“非华夏民族”,细分则东曰夷,南曰蛮,西曰戎,北曰狄;统称则叫夷,或蛮夷,或夷狄。所谓“攘夷”,便包括了东夷、南蛮、西戎、北狄。
华夏与蛮夷或夷狄,差别主要在生活方式。按照《礼记·王制》的说法,东夷和南蛮“不火食”,即不吃熟食,生吞活剥;西戎和北狄“不粒食”,即不吃粮食,只吃肉类。至于服饰,东夷“被发文身”(被读如披,意思也是披),即披头散发,身上刺青;南蛮“雕题交趾”,即额头刺青,光着脚丫;西戎“被发衣皮”,即披头散发,不穿丝绸或麻布,披兽皮;北狄“衣羽毛穴居”,也是不穿丝绸或麻布,还住在洞穴里。其实还有吴和越,是“断发文身,裸以为饰”,即剪断头发,身上刺青,不穿衣服。[14]
显然,华夏与非华夏民族的差异,是文化的。但在当时“中国人”眼里,却等于开化和不开化,文明和野蛮。
这并非没有道理。
事实上,用火、农耕、养蚕业和纺织业,都意味着生产力的进步。用火则熟食,农耕则粒食,养蚕则衣帛,纺织则衣布。因此,茹毛饮血,不吃粮食,不穿衣服,身披兽皮,不会盖房子,都是落后的表现。至于文身和刺青,则是原始时代的风气。所谓“被发文身,以像麟虫”,正说明这些民族还停留在生殖崇拜或图腾崇拜阶段,没有跨入文明的门槛。[15]
文明是对野蛮的镇压,而这种进步是要有标志的。对于华夏民族来说,这个标志就是束发。因为对头发的约束,即意味着对自己的约束,而且是道德的约束。因此,断发和披发,都是不文明的,甚至不道德。赤身裸体和刺青文身,也如此。因为要显露刺青和文身,就不能穿衣服;而如果一丝不挂,暴露无遗,则体面何在,体统何存?
蛮夷,岂非不开化的野蛮人?
于是一种文化上的优越感,便在华夏民族心中油然而生。正是这种文化优越感,让中原诸夏以居高临下的态度看待周边民族,包括蔑视楚。
楚人的来历,现在已经说不清了。所谓“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高阳”,是靠不住的。司马迁自己,也说他们“或在中国,或在蛮夷,弗能纪其世”。比较靠得住的,是楚人的先君熊绎带兵参加了武王伐纣的战争,被封在“楚蛮”,号称“楚子”。子,未必就是子爵,反倒可能是“蛮夷之君”的意思。事实上《春秋》一书中,蛮夷或夷狄的酋长或国君,可是一律都称为“子”的。
由此可见,楚人虽然在西周初年就与中国发生关系,却并不被看作诸夏。楚人自己,也以蛮夷自居。楚的国君熊渠和熊通,就公开说“我蛮夷也”。他们这样说,目的是要称王。因为华夏各国的国君,只能称公称侯。能称王的,只有周天子。于是熊渠便说“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意思也很清楚:我们楚人既然是蛮夷,凭什么要按照你们中国的规矩来?熊通则更不客气,干脆自称武王,公然与周人的祖宗平起平坐,完全不把天下共主放在眼里。[16]
这样看,尊王攘夷,楚也是重点打击对象。他们来争霸,岂非天大的笑话?
可惜这是事实。
我们知道,所谓“春秋五霸”,历来就有各种说法。但无论哪种说法,都有齐桓公、晋文公和楚庄王。可见楚为春秋时期的霸主国,并无争议。实际上春秋刚刚开始,中原诸夏就已经感到了楚国的威胁。为此,郑国和蔡国在邓(疑在今河南漯河市境内)举行了盟会。这时的郑君是庄公。以郑庄公之强,尚且惧楚如此,其他诸夏可想而知。[17]
郑庄公的恐惧是有道理的。因为这时的楚君,正是自称武王的熊通。这时的楚国,则正蒸蒸日上。他们早已控制了汉水流域和长江中游,视周边小国和蛮族部落为盘中餐、囊中物,对中原沃土也垂涎三尺,觊觎已久。武王在世时,汉水沿岸姬姓诸国便被楚人吞并已尽。他的儿子文王继位后定都郢城(今湖北荆州市),又先后灭掉申国(姜姓,在今河南南阳市)、邓国(曼姓,在今湖北襄阳市)、息国(姬姓,在今河南息县),征服蔡国(姬姓,此时在今河南上蔡县),把势力范围扩大到了郑国的家门口。
楚人似乎也不放过郑国,因为郑国是中原的枢纽和门户。于是,从文王到成王,楚人五次伐郑,非逼得他们跟自己亲善不可。最后一次,郑文公几乎就要扛不住了,打算向楚国投降。想当年,郑庄公与蔡国结盟,就是为了对付楚国。现在蔡国成了楚人的马前卒,他们还能依靠谁?
齐桓公。
不战而霸
郑国遭楚攻击两三个月后,齐桓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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